1、數據:
浙江省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
浙江省全體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2552元
浙江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
浙江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7242元
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
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4498元
2、傷殘賠償金計算方法:
(1)60周歲以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賠償指數×20年;
(2)60周歲至75周歲,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3)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賠償指數×5年
3、死亡賠償金計算方法:
(1)60周歲以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60周歲至75周歲,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3)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4、精神損害撫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關于人身損害賠償費用項目有關問題的解答》第15條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根據我省審判實踐,一般以5萬元為限。如果侵權行為情節特別惡劣,被侵權人的損害程度特別嚴重或者社會影響特別大,可適當提高賠償金額,但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