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傷保險賠償標準條例全文
傷殘等級 | 勞動關系 | 傷殘補助金(基金本人工資) |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基金)、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業補助金單位支付上年度) |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 | |
1級 | 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崗位、用人單位及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理療保險 | 27月 |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 90%(本人) | |
2級 | 25月 |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 85% | ||
3級 | 23月 |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 80% | ||
4級 | 21月 |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 75% | ||
5級 | 保留勞動關系、用人單位繳納各項社保費 | 18月 | 解除合同的 14月(醫療補助金)加60月(由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 | 70%(難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 |
6級 | 16月 | 解除合同的 12月(醫療補助金)加48月(就業補助)(由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 | 65%(難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 ||
7級 | 原勞動合同履行的 | 13月 | 36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26) | ||
8級 | 11月 | 26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8,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18) | |||
9級 | 9 月 | 16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10) | |||
10級 | 7月 | 10月. | |||
工傷死亡賠償 | 1、喪葬費 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工資;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配偶:每月本人工資40% 其他親屬:每月本人工資30% 孤寡老人、孤兒上浮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