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資補償金標準
一級3萬元 二級2.8萬元 三級2.6萬元 四級2.4萬元五級2萬元 六級1.8萬元 七級1.5萬元 八級1.2萬元九級1萬元 十級0.8萬元
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一至四級1萬元五至六級0.7萬元七至十級0.4萬元
五至十級一次性就業補償金
五級3.6萬元六級3.1萬元七級2.6萬元八級2.1萬元九級1.6萬元十級1.1萬元
工亡職工在享受原有工傷保險待遇的基礎上,還可以一次性享受10萬元的商業性保險補償。
昨日,記者從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鞍山市從3月27日起全面開展職工工傷保險業務,用人單位參加工傷補充保險后,工傷職工可以享受更多的待遇。
都誰可以參加?
已參保且不欠費的
所謂工傷補充保險是指用人單位在參加工傷保險不欠繳工傷保險費的情況下,向商業保險公司自愿繳納工傷補充保險費,對工傷職業進行補償的商業性保險。凡鞍山市行政區域內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職工都可以參加工傷補充保險,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不能單獨參加工傷補充保險。
保險費由誰承擔?
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補充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繳費。工傷補充保險實行實名制參保繳費。用人單位可選擇按月、季度、半年、年4種方式繳費。
怎么辦理參保?隨工傷保險統一申報
工傷補充保險隨工傷保險統一申報,用人單位在辦理工傷保險的同時,憑相關材料到人社局推薦的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設立的辦公窗口,辦理工傷補充保險,新增人員的保險責任從繳費次月起生效。
繳費標準是多少?
按行業分為三類
工傷補充保險繳費標準以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為基礎,具體繳費標準為:一類行業每人每月4元,二類行業每人每月6元,三類行業每人每月8元。
工傷怎么補償?
原有待遇基礎上一次性給付
工傷補充保險參保職工,在保險期內,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亡)或視同工傷(亡)的,或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十級傷殘的,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礎上,再由商業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工傷補充保險補償金。
工傷補充保險參保職工死亡的,由商業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工亡補償金10萬元。其他工傷職工根據工傷等級,停工留薪期工資補償金為3萬元到0.8萬元不等,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為1萬元到0.4萬元不等,一次性就業補償金為3.6萬元到1.1萬元不等。
傷殘職工在保險期內,舊傷復發或重新鑒定傷殘等級提高的,每提高一個等級,由商業保險公司一次性支付傷殘就業補償金上一級別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