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程序一共分為5個步驟
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分為5個步驟:
(1)工傷職工到所在市區工傷保險經辦部門申報鑒定材料,市直企業直接到市社保服務中心勞動能力鑒定科申報.
(2)工傷職工接到勞鑒委通知后,攜帶有效身份證和身體檢查必需費用到指定醫院進行查體,查體現場工作人員按科別順序進行統計點名,申請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后,由申請人對鑒定確認表上的傷殘部位或病種及其他信息進行確認簽字,然后進行身體檢查。
(3)鑒定查體醫學專家對申請人進行現場體征檢查,并提出診斷意見,勞動能力鑒定專家組根據查體結果和國家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形成鑒定結論。
(4)鑒定查體結束后,鑒定經辦人員對各種檢查結果和檔案材料進行檢查整理,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一式3份,用人單位、鑒定申請人和工傷經辦機構各1份。送達申請鑒定的申請人和相對人,無法送達的,進行公告送達。
(5)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后,用人單位和被鑒定人雙方如無異議,可持鑒定結論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合同的,可根據鑒定結論向用人單位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