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工傷認定流程為用人單位或職工自行申報,申請人書面申請攜帶申請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社保部門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后認定申請。下面是小編整理了2024年南寧工傷認定等相關內容,可供需要的朋友參考。
一、南寧工傷認定流程
1、電話申報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通過電話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進行電話申報。
2、書面申請
申請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
3、審核材料
社保部門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4、認定申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二、南寧工傷認定所需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1份;
2.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原件;
3.受傷害職工(或其近親屬)的身份證,受傷害職工近親屬申請工傷認定的,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材料供核驗;
4.證人的證言材料及身份證(不方便提供身份證原件的,可提交復印件 1份);
5.醫療診斷證明書、初診病歷等相關診療材料;屬于職業病的,應提供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單位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6.當月考勤記錄(確切排班及上班時間)或外出派遣證明;
7.用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注冊登記證明;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據:
(1)受到意外傷害的,提交機關的證明、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 1 份;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3)工作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機關對該事件的定性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發生下落不明需認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
(4)受到交通傷害的,提交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以及標注受傷害職工出發地、目的地、發生地的簡易線路圖。不屬于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5)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突發疾病在48 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記錄和死亡證明原件;
(6)在搶險救災等維護我國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事發地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7)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退役人員,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部隊人證》以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8)單位舉辦的文體活動中受傷害的,提交用人單位舉辦文體活動的相關、秩序冊等證明材料;
(9)職工死亡的應提供相關死亡證明。
三、南寧工傷認定申請條件
職工發生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法規時限內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