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
和平區總工會與太平洋保險公司協商,共同開發了農民工“團體務工人員責任險”。沈陽思而學教育網為你整理此項保險的賠償標準。
及時申請工傷鑒定,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從開始,為解決農民工務工期間意外傷害保險問題,和平區總工會與太平洋保險公司協商,共同開發了農民工“團體務工人員責任險”,專由工會組織為農民工辦理,這是針對當前外來務工人員的人身意外風險無法得到全面保障的現狀而開發設計的特殊險種。
據了解,該險種主要針對農民工參保期間發生的意外身故、殘疾、燒傷、醫療等進行賠付。目前,和平區全區已經為2000多名農民工投了“團體務工人員責任險”,并且已有87名農民工得到理賠,總賠付金額達到53.7萬元。
“團體務工人員責任險”投保額分為三個檔次:
一檔保費30元,農民工可以享受到2.2萬元的保額;
二檔保費50元,農民工可以享受到4.4萬元的保額;
三檔保費100元,農民工可享受到的保額達到8.8萬元。
沈陽工傷保險賠償內容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