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 將補發78月份
南京市人社局下發通知,調整南京市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雖然文件8月底才出臺,但會從7月1日起執行,七八月份增發的部分將盡快補發。
調整對象為三類人員
本次待遇調整對象為: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人員;6月30日前,因工致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五至六級,企業難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傷殘職工;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職工符合供養條件的供養親屬。
另外,調整和計發工傷保險待遇涉及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按照61841元執行。
工傷保險待遇已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此次調整所增加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列支;尚未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和高淳區統一按照該通知規定執行。
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情況表
調整后,一級傷殘津貼低于2783元/月的補足到2783元/月,二級傷殘津貼低于2628元/月的補足到2628元/月,三級傷殘津貼低于2474元/月的補足到2474元/月,四級傷殘津貼低于2319元/月的補足到2319元/月。
傷殘等級為五至六級并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在其原享受傷殘津貼的標準基礎上分別按照本次四級月增額的90%和85%增加傷殘津貼。
類 型 等 級 增加標準
(元/月)
傷殘津貼 傷殘一級 386
傷殘二級 365
傷殘三級 344
傷殘四級 323
供養親屬撫恤金 工亡職工配偶 171
工亡職工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 129
護理費:工傷護理等級被評定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2577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2061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154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