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源頭降低工傷發生率,保障職工生命安全?昨日,記者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被列入國家工傷預防試點城市,今后,“預防工傷”納入社保基金支付范圍,由以往的“傷后保障”擴展為“提前預防、事后保障”。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我市工傷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參保職工一旦遭遇工傷都能享受到較為完備的工傷保險待遇,工傷職工的醫療、康復及住院伙食補助等費用,都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符合條件的還能報銷交通食宿費。但是,對于職工本人及其家庭來說,工傷留給他們的是永遠的傷害。因此,我市被列入國家工傷預防試點城市,就是為了進一步強化事前的積極預防,盡可能從源頭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
按照人社部要求,試點城市在保證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和儲備金留存的前提下,用于工傷預防的費用控制在本統籌地區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征繳收入的2%左右。試點將重點著力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工傷預防工作模式,工傷預防費主要用于開展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傷預防項目。
納入工傷預防試點后,我市將逐步形成工傷預防、經濟補償和職業康復相結合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支付框架,從根本上保障參保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