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類型是針對2000年我國高校合并重組后的格局,提出了由類和型兩部分組成的中國大學分類標準。類反映大學的學科特點;按教育部對學科門的劃分和大學各學科門的比例,類:將現有大學分為綜合類、文理類、理科類、文科類、理學類、工學類、農學類、醫學類、法學類、文學類、管理類、體育類、藝術類等13類。型:為表現大學的科研規模;按科研規模的大小,將現有大學分為研究型、研究教學型、教學研究型、教學型等4型。
什么是高校類別
1、辦學層次:
按辦學層次可分為:“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央部屬本科院校,省屬本科院校,高職(高專)院校。
2、教育性質:
按教育性質可分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學考試,電大開放教育,遠程網絡教育。
3、學科范圍:
按學科范圍可分為:綜合類、理工類、師范類、農林類、政法類、醫藥類、財經類、民族類、語言類、藝術類、體育類、軍事類、旅游類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