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教育部《關于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等文件要求,同濟大學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2021年繼續實施“筑夢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對農村學生進行單獨自主招生,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原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理科高中畢業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其中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中必須有一門物理,具體招生專業(類)及選考科目要求以最終發布的《同濟大學2021年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準。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同濟大學2021年“筑夢計劃”招生計劃數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學校將根據各省(區、市)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情況、歷年生源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并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三、報名及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本計劃采取考生網上報名方式,凡申請參加學校“筑夢計劃”的考生需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5日。按照系統要求,完整填寫并上傳《同濟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下稱申請表),在報名平臺完成報名后自動生成,須下載打印,并經考生本人、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校章后,再上傳報名平臺。
“筑夢計劃”的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無需郵寄報名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報名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報名材料必須使用掃描生成的電子文件,不要采用相機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申請表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中最新編號保持一致。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平臺中的志愿狀態為“待審核”才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2.確定報名審核通過名單
對于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并提交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的考生,在通過各省(區、市)負責的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后,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審核,確定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并在學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生效。
四、填報志愿及錄取辦法
1.高考志愿填報
被學校確定為報名審核通過并經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必須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要求,填報同濟大學,未按要求填報視作放棄“筑夢計劃”錄取資格。
2.高考投檔錄取
高考投檔按照報名審核通過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進行。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按分省計劃進行錄取。考生2021年高考投檔成績要求如下:
1)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內蒙古的考生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70分及以上。
2)其他省份的考生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不含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類型)理科最終模擬投檔線下 30 分(含)之內,且高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一批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征集志愿或降分錄取。
注: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具體填報志愿方法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報專業必須符合同濟大學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五、資助政策
同濟大學推出多維度措施保障包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內的全體學生全面成長成才,通過“獎、助、貸、補、勤、免、償”七大方面,建立了系統化、網絡化、全過程、全方位的資助體系,保證全體學生“入學有保障、生活有質量、發展有空間”,保障全體學生安心在校學習生活。
六、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同濟大學“筑夢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材料審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學校監察部門監督郵箱:jcc@tongji.edu.cn。
報名審核通過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
七、附則
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學校將取消該考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空缺名額不遞補。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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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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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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