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統一考試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大綱
一、考試的性質和目的
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全省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該統考主要通過測試考生學習播音與主持專業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素質和能力,選拔具有學習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基本條件和潛能的普通高校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專業合格新生。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共5個科目內容。綜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條件、形象氣質、聲音條件、語言表達、綜合感受及思維反應等能力。專業統考滿分值為300分,各科目分值分布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形式 | 分值 |
自我展示 | 面試,自我介紹和才藝展示,限時1分半鐘 | 20分 |
即興說話 | 面試,現場抽取2個命題自選1個即興說話,限時2分鐘 | 70分 |
作品朗讀 | 面試,現場抽取并朗讀指定文學作品一篇,限時1分鐘 | 70分 |
新聞播報 | 面試,現場抽取并播讀指定新聞類稿件一篇,限時1分半鐘 | 70分 |
新聞評述 | 面試,根據抽取的新聞搞件現場進行評述,限時1分半鐘 | 70分 |
三、考試科目的內容、形式及要求
(一)自我展示(20分)
1.考試目的
按照廣播、電視、網絡等電子傳媒受眾的基本審美標準,通過自我介紹及才藝展示,綜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條件、氣質修養、上鏡效果、肢體副語言運用情況以及個人才藝特長。
2.考試形式及要求
考試形式為自我介紹和才藝展示。自我介紹內容和表現方式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準考證號和所在學校,限時半分鐘;才藝展示形式不限,可自備道具,限時1分鐘;自我介紹和才藝展示可分兩段進行,也可合并一段進行,總限時1分半鐘。
(二)即興說話(70分)
1.考試目的
通過命題即興說話,考察考生的發散性思維水平、漢語普通話綜合水平、對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語境中自然說話能力及話題駕馭能力。
2.考試形式及要求
根據現場抽取的2個命題自選1個即興說話,要求思維活躍、主題明確、內容新穎、具有個性,限時2分鐘。
(三)作品朗讀(70分)
1.考試目的
通過朗讀指定文學作品,考察考生音質音色、認讀感受、漢語普通話水平及語言表達等能力。評判考生是否具備學習本專業的基本條件。
2.考試形式及要求
現場抽取并朗讀指定文學作品一篇,限時1分鐘。
(四)新聞播報(70分)
1.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對新聞類稿件的播報,考察考生對新聞語體樣式的把握能力。
2.考試形式及要求
現場抽取并播讀指定新聞類稿件一篇,限時1分半鐘。
(五)新聞評述(70分)
1.考試目的
通過新聞評述,考察考生的新聞敏感、快速思維、語言組織、話語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
2.考試形式及要求
依據新聞播報所抽取的新聞類稿件,進行現場評述,限時1分半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