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體育項目有哪些
高考體育考試項目分為身體素質項目、輔助技術項目、專項技術項目三部分。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1、身體素質項目(每項60分,滿分180分):100米跑、800米跑、5米三向折回跑。
2、輔助技術項目(滿分45分):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傳球墊球、足球定位球傳準與顛球、體操預擺分腿騰越縱箱(男)或分腿騰越橫箱(女)。
考生只能在上述四個輔項中選擇一項考試。考生在選擇輔項時不得選擇與其所報專項相近的項目,即籃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排球傳球墊球,足球轉向的考生不得選足球定位球傳準與顛球,體操、藝術體操、健美操專項的考生不得選體操跳箱。
3、專項技術項目(滿分75分):考生可在田徑(除100米、800米外)、籃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網球、武術、游泳、體操、藝術體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選一項。
高考體育怎么評分
1.考試科目
體育考試分身體素質測試和專項技術測試兩部分。身體素質測試有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四項,考生均須參加。專項技術測試有田徑、體操、足球、籃球、排球、武術、游泳、藝術體操(女)、健美操、乒乓球,考生任選一項參加測試。
2.計分標準及辦法
籃球專項考試的評分標準與辦法按我省1997年修訂的辦法執行;足球、乒乓球專項考試的評分標準與辦法按我省2002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操、排球、武術、健美操專項考試的評分標準與辦法按我省2003年修訂的辦法執行;其他項目按原國家體委、國家教委頒發的《一九八九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體育考試評分標準與辦法》執行。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身體素質占60%,專項技術占40%。專項考試除田徑、游泳外,采用等級宏觀控制評定成績的辦法,即按一、二、三級運動員三個等級控制評分。
各專項分值滿分為40分,評分控制范圍:一、二級運動員34分至40分,三級運動員24分至33分。在考試時,主考人員應嚴格參照各項等級標準,根據考生的實際水平評定成績。凡專項技術考試成績(田徑、游泳除外)達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須參加由考點組織的復試,其成績以復試為準,未參加復試的考生,專項技術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