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全國將全面推進考試招生改革,高考錄取總成績未來將由3門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加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組成。3門選擇計入總成績的“學考”科目如何計入總分?是按原始分還是按等級折算?
昨日,在做客教育部“微言教育”微訪談節目時,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司長鄭富芝回應稱,每個學生選擇的科目不同,不同學科考試的難易程度也不同,成績不能直接比較和簡單加總,必須轉換,具體轉換辦法將由試點省份確定。
3門計入總分“學考”科目可“文理混搭”
鄭富芝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會考有所不同,是對會考的改進和完善。據教育部一名司局級官員向新京報記者介紹,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覆蓋所有14門高中科目,包括音、體、美等實踐類課程。
而針對不同的學科特點,鄭富芝說,“學考”也會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將采用以紙筆測驗為主的書面統考,音樂、體育、美術等學科則一般采取現場展示、實踐操作等方式。
《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規定,學生可在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成績計入總成績。教育部部長助理林蕙青表示,這6門科目的分值比重是一樣的,考生可根據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特長自主選擇,“可以文理混搭”。
這些計入高考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將包括必修和選修,都學完后才能參加考試。鄭富芝說,其他科目學完必修后即可考試,成績合格即可。
“學考”成績轉換辦法由試點省份研究確定
鄭富芝透露,由于每個學生選擇“學考”科目的考試難易程度不同,所以不能直接比較和簡單加總成績,必須轉換。
目前,已有多種轉換方式。據了解,海南省規定將基礎會考成績按10%的比例折算計入高考總分,江蘇省則規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全部為A的考生可增加10分投檔進行錄取,剩下大多數省份基本都只是規定在考生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高校可優先錄取獲得更多學業水平考試A等級科目成績的考生。
但國務院發布的“實施意見”尚未對此進行具體規定,按照試點先行要求,怎么轉換還要由兩個試點省市決定。
浙江試點
用高考標準研究實施高中“學考”
昨日,此次高考改革綜合試點之一的浙江省在省教育廳官網發布了一份通知。
通知顯示,該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經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報教育部備案,將于近日公布實施。
在這份通知中,浙江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