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十點,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劉利民及部長助理林蕙青介紹《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情況。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我國高考制度改革將主要采取以下十項舉措。
1、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
2、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
3、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自主招生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
4、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5、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
6、將研究出臺學分互認和轉換的意見。
7、高考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高考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8、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將成為招生錄取主渠道。
9、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將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10、,上海、浙江將分別出臺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起開始實施。試點將為其他省(區、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