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培養國防后備力量和綜合型人才,切實做好我校2015級學生軍訓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領導
1、根據學校機構和人事變動情況,重新調整學校學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2、軍訓編制序列。訓練期間,學校與承訓部隊共同成立軍訓團,下設營、連。團長、副團長、營長、連長由承訓部隊官兵擔任;政委由學校分管副校長擔任;營教導員由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或副院長擔任;連指導員由班主任或專職輔導員擔任。
3、在學校軍訓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學生軍訓由學生處軍訓辦和軍訓團負責組織實施。
二、訓練時間
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軍事訓練從9月9日至9月22日結束,為期14天。具體《訓練日程》由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公室制定,承訓部隊和學院共同實施。詳見軍訓日程安排表(附表)
三、參訓學生
我校2015級所有本、專、高職學生共計5131人。(其中,西區4481人,東區650人)。
四、承訓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66471部隊(62名承訓官兵)。
五、訓練方式
校內集中訓練。
六、訓練場地
西區:教學大樓及圖書館前周邊空地。
東區:南院操場(包括操場周邊空地及籃球場)。
七、訓練科目
按照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執行,具體訓練內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內務、紀律三大條令和分列式、閱兵式訓練,具體訓練課目內容安排見附表。
八、考核標準和評比條件
1、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公室協同承訓部隊教官(連長),對每一位參訓學生進行考核、打分,填寫《內蒙古財經大學2015級學生軍事技能訓練課成績單》,經承訓部隊教官、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公室主任、學生工作處負責人簽字后,報送馬列學院,由馬列學院結合理論課成績統一上報教務處。學生軍訓總成績為100分,計1學分。其中,軍事技能訓練課成績為50分,計0.5學分。學生未取得相應學分不予畢業,軍訓期間學生表現記入檔案。
2、為提高軍訓質量,學生處與教官帶隊干部協助管理學生軍訓日常事務,每個班選出一名班主任,配合教官。軍訓中開展隊列、內務衛生、宣傳報道、紀律先進營評比活動,同時開展歌詠先進連、內務先進宿舍及軍訓先進個人等評比活動。
3、評比內容及條件
(1)隊列先進營(4個)。為檢查訓練質量,提高訓練效果,按隊列條令要求,9月18日前將對隊列訓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由學生處軍訓辦組織進行。
(2)內務先進營(4個)。軍訓期間,學生須學習貫徹部隊內務條令。宿舍的內務衛生按部隊的內務條令進行軍事化管理。由學生處軍訓辦組織在9月14日-18日對各營進行內務評比。
(3)宣傳先進營(4個)。軍訓期間,各學院不少于兩次板報宣傳報道,由學生處和宣傳部共同評選。
(4)紀律先進營(4個)。軍訓期間,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對教導員(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指導員(新生班主任)學生進行考勤,由學生處軍訓辦負責考核。
(5)優秀教導員(5名),由軍訓辦負責評選。
(6)優秀教官由承訓部隊評選。
(7)軍訓優秀工作者(45名,含優秀指導員,名額附后),由軍訓辦和各營共同評選。
(8)軍訓標兵各連評選兩名。
(9)歌詠先進連、內務先進宿舍由各營自行評比(名額附后)。
(10)以上各獎項均由軍訓辦表彰。
九、訓練分工與保障
1、學生工作處(人民武裝部)
(1)訓練課的日常工作由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公室牽頭負責,聯系落實承訓部隊,制定訓練計劃,保障承訓部隊教官飲食和住宿。
(2)協同承訓部隊和各學院,按照訓練計劃組織實施訓練科目,及時了解掌握當日訓練情況、訓練進度,考核、登報訓練成績。
(3)邀請部隊領導參加開學典禮暨軍訓動員大會,牽頭做好訓練期間其它會務保障。
(4)負責組織開展對各營(學院)的隊列、內務、紀律、宣傳教育等各項考核評比活動。
2、黨政辦公室
(1)負責做好開學典禮暨軍訓動員大會會務保障。
(2)協助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做好訓練期間會議室使用、證書蓋章等工作保障。
(3)協助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做好軍訓總結表彰大會會務保障。
3、宣傳部
(1)負責軍訓期間照相、攝影、校園廣播、宣傳報道。
(2)協助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做好宣傳教育先進營考核。
(3)協助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做好分列式、表演科目等解說工作。
4、團委
(1)協助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做好軍訓期間項目考核評比活動。
(2)開展志愿者服務工作。
5、保衛處
(1)負責維持訓練場地秩序,禁止小商販的進入。
(2)協助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做好軍訓期間項目考核評比。
(3)協助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做好安全教育的入學教育工作。
6、教務處
(1)負責新生教材發放工作。
(2)負責入學教育、考核評比活動和各學院軍訓所需教室保障。
(3)負責有關學籍、學分等方面的入學教育講座。
7、后勤處
(1)負責承訓官兵和參訓師生的飲食、洗澡等后勤保障。
(2)負責醫療救護,在東、西校區訓練場地設置醫療服務點,每天派一名醫生到訓練場地值班。
(3)負責新生體檢。
8、各學院
(1)協同學生工作處軍訓辦、承訓部隊做好訓練日程的具體實施。
(2)負責本營(學院)新生入學教育、校紀校規等。
(3)組織開展對本營(學院)各連(班級)的內務、隊列、板報、歌詠等各項考核評比活動。
9、體育教學部
負責體育場及音響設備保障工作。
十、訓練要求
1、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軍訓工作。
2、軍事訓練重點是加強新生對基本軍事技能的掌握,增強國防觀念,培養國防意識,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3、承訓教官、教師要深入學生中,及時掌握訓練情況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4、學生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遵守連隊一日生活制度,嚴守軍訓紀律。
5、學生要嚴格作息和考勤請假制度。病假需持校醫院及以上醫院診斷書。承訓教官批準并經學院同意報到軍訓辦公室備案。
6、新生由學生工作處軍訓辦公室統一編隊,統一穿著軍訓服裝,統一起居飲食,統一內務標準。
7、全體參訓學生應全身心投入軍訓生活,積極參與各項評獎評優活動。
8、學校與承訓部隊應加強聯系與溝通,教官、教師和學生在軍訓中要相互尊重和理解,及時解決軍訓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建立學校與部隊互訪制度,保持軍訓成果。
內蒙古財經大學學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