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科學選拔各類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對象
教育部規定具有保送生資格的以下兩類應屆高中畢業生:
1.國際五項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員;
2.外國語學校推薦保送生。
二、報名
進入“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點擊查看)進行網上報名。按系統提示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后打印申請表。在申請表上加蓋中學公章后進行掃描上傳并提交。報名紙質材料無需郵寄,但必須保留備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27日。
中學應將《上海交通大學外語類保送生中學推薦匯總表》傳真至021-34207255,并于2015年12月29日17時前(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準),以特快專遞(EMS)方式郵寄至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保送生認定資格的,取消相應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三、選拔辦法及錄取政策
1.初審:
我校根據申請材料和中學推薦意見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校測,初審結果預計于2015年12月31日在報名系統中顯示。
2.學校文化測試(以下簡稱“校測”):
保送生校測由筆試和面試組成。
筆試科目:數學必考,此外考生需在英語、日語(只能報考日語專業)、德語(只能報考德語專業)、法語(只能報考法語專業)四科目中擇一測試。
時間地點:1月在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詳見準考證。
3.認定:
1)我校依據校測成績,發放保送入圍資格,在考生回執確認后,認定保送生候選人名單。
2)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獲一等獎的優秀學生,在決賽現場經我校面試合格者,可直接獲得我校保送生候選人認定資格。
3)認定結果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按照教育部規定予以公示通過后,方能生效。
四、免筆試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經本人申請、校長推薦,我校審核通過后,可免予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1.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獲一等獎的優秀學生;
2.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或物理學科省級賽區一等獎的優秀學生;
3.我校委托符合教育部規定具有保送生資格的部分外國語中學校長推薦的 “直推生”。
五、其他
獲得我校保送生認定資格者,不能轉為自主選拔類。
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本次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六、聯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
郵政編碼:200240
咨詢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