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適應需要的音樂類高等藝術人才。
二、招生專業、計劃、學制及層次
音樂學專業5人、音樂表演專業[聲樂(美聲、民族)、鋼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二胡、琵琶、揚琴、笛子、古箏、嗩吶、笙]35 人,共計招生40人。
各專業學制均為四年,學歷層次本科。
三、招生范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南、江蘇、山東、廣東共12個省(區市)。
四、報考條件
1、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從事本專業的基本素質。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聲樂表演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專業特別優秀的考生,身高要求可適當放寬。
五、報考規定
1、報考吉林大學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2、如果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統一組織藝術類本科相關專業考試,考生必須參加并獲得合格證。
六、報名辦法及繳費
1、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一律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辦理網上報名手續,請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無效)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提供的“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準考證)。
2、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29日。
3、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200元;網上繳費截至2015年12月31日;網上繳費成功后,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4、考生于1月4日?5日自行打印“吉林大學音樂學科專業考試準考證”。
5、考生必須保證報名信息的真實、準確,如有錯誤后果自負。
七、專業考試
考試時間:1月8日?1月11日
考試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長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前進大街2699號)
初試考試內容:
(1)音樂學:鋼琴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音樂學常識。
(2)聲樂:演唱歌曲兩首(中、外不限)。
(3)鋼琴:快速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以上,含740)、復調作品一首(三聲部以上含三聲部)。
(4)西洋管弦樂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三個八度單音大小調音階及琶音(自選)、練習曲一首、中型以上獨奏曲一首;
B、低音提琴:兩個八度單音大小調音階及琶音(自選)、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 C、木管、銅管樂器:音階和琶音、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
(5)中國民族樂器演奏:練習曲一首或獨奏曲快板片斷、樂曲一首。
復試考試內容:
(1)音樂學:音樂短評、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2)聲樂:演唱歌曲兩首(中、外不限,與初試不同)、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喉檢。
(3)鋼琴: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中、外不限,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4)西洋管弦樂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銅管樂器: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B、低音提琴:奏鳴曲或協奏曲(自選一個快板和一個慢板樂章,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5)中國民族樂器演奏:自選樂曲二首(與初試不同,抽簽演奏其中一首)、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考試要求:
(1)音樂表演專業中,器樂考生不能帶伴奏,聲樂考生需伴奏者必須提供所表演作品五線譜(鋼琴伴奏譜),由學校統一安排鋼琴伴奏。音樂表演專業所有考生一律背譜演唱(演奏)。初試及復試演
唱(奏)過程中主考官有權要求考生在任意處開始,任意處結束。
(2)視唱考試范圍為一升號一降號或無升號無降號。
(3)樂理參考書目為《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音樂學常識參考書目為《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俞人豪等編著,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
八、文化課考試
考生專業考試合格者,我校頒發“吉林大學音樂學科專業考試合格證”。獲得合格證后,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理科均可)。
九、錄取原則
文理兼招,統一排序。專業考試合格且高考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我校專業考試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十、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惡劣及觸犯刑律者,交有關部門查處。
十一、學費標準
每生每年學費11000元。
十二、其他
1、考生考試期間,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2、考試用具、材料自備(鋼琴除外)。
3、對在招生考試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名或考試資格,并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
4、請考生于3月20-30日期間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專業考試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證。
5、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須帶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準考證)原件、高考文化課考試準考證原件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請各位考生妥善保管上述證件。
6、新生入學后,學習期間所用樂器一律自備(鋼琴除外)。
7、所有報名、考試、錄取等信息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考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8、如本簡章某些條款與教育部相關規定相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乘車路線:火車站乘6路(或306路)公共汽車到工農廣場站換乘315路公共汽車到終點站(吉大南校)下車即是;或在火車站乘輕軌客車3號線到硅谷大街站下車,沿致遠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學。
咨詢電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0431?85168305 0431?85166226(傳真)
吉林大學藝術學院 0431?85167091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前進大街2699號
郵政編碼: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