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邱乾謀) 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獲悉,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12月12日、13日和19日、20日進行,擬報名參加測試的考生要在高考報名期間報名并繳費。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的測試工作采取全市統測與各招生學校測試相結合的辦法。擬以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資格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且擬報考項目在全市高水平藝術類統測范圍內的統考考生,都要參加北京市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并參加擬報考高校的藝術測試(或認定)。只有全市統測及招生學校測試(或認定)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該校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資格。考生如報考全市統測未包含的項目,要直接參加報考高校的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或認定)。
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測按不同藝術類別分管樂組(含西方打擊樂)、弦樂組、鍵盤樂組、民樂組、聲樂組、舞蹈組、戲劇組等進行,每組至少有5名評委。
每名考生測試結束后,每組去掉評委組所給該考生成績的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給出成績的平均分。該平均分即該考生該項目的全市統測成績。
北京市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為資格性測試,測試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
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12月12日、13日和19日、20日舉行。
12月8日起,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北京市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準考證》。考生要持身份證及準考證,按規定的檢錄時間到指定地點等候檢錄并參加考試,過時按棄考處理。
12月30日開始,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打印本人的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結果。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報名條件,擬報考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項目在統測范圍內的考生,要在高考報名時選擇“參加高水平藝術團統測”,并選擇測試項目,填寫測試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