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安徽省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政策,從1月1日起,體育特長生、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等,在高考中將不再加分。另申報高考加分截止時間為5月25日。
4大類項目取消加分
記者了解到,從1月1日起,安徽省將取消體育特長生、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和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的4個高考加分項目,此后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對于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仍具有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經教育部審定,我省體育政策加分的規定項目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對申請加分考生的運動員(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資質由省體育局進行復核復測,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相關標準組織測試。
部分加分項目獲保留
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我省還保留和完善了部分加分項目。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以及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加分項目均仍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加20分,加分項目不變。
安徽省還規范和完善了地方性加分項目。保留“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加分項目,即全國性加分項目“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以外的 “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分值仍為5分。保留“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加分范圍限定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分值仍為5分。需要提醒的是,以上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僅適用于我省省屬高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