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安排
一、音樂類專業考試科目安排
音樂類專業考試科目為:3科必考科目(樂理、聽音記譜、視唱)+1科選考科目(演唱或演奏或舞蹈),共考四科。
音樂類專業考試科目及考試形式
類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 形式 | |
音樂類 | 必考 | 聽音記譜 | 筆試 |
樂理 | |||
視唱 | 面 試 | ||
選考 | 演唱、演奏、舞蹈 (三選 一) |
二、舞蹈類專業考試科目安排
舞蹈類專業考試科目為2科必考科目+1科選考科目共3科,考試形式均為面試。
必考科目—基本功、民間舞;
選考科目—古典舞或現代舞或芭蕾舞(三選一)。
舞蹈類專業考試科目及考試形式
類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 形式 | ||
舞蹈類 | 必 考 | 基本功 | 面 試 | |
民間舞 | ||||
選 考 | 古典舞、現代舞、 芭蕾舞(三選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