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編號主要有三種:
考籍號、考生號和準考證號。
考籍號由12位數字組成,從左至右第1-2位為年度編號的后2位;第3-6位為市、縣(市、區)代碼;第7-8位為中學代碼后兩位;第9-12 位為考生序號。
考生號由14 位數字組成,從左至右第1-2位為年度編號的后2位;第3-4位為省代碼(以江蘇省為例代碼為32);第5-8位為市、縣(市、區)代碼;第9-10 位為報考選修科目組代碼(45-物理、化學,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理、生物,65-歷史、化學,67-歷史、地理,68-歷史、政治,69-歷史、生物,00-不參加選修科目考試,即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第11-14 位為考生序號。
準考證號由13位數字組成,從左至右第1-2位為年度編號的后2位;第3-6位為市、縣(市、區)代碼;第7-8位為選修科目組代碼;第9-11位為考場編號;第12-13位為考生座位號碼?紙鼍幪栆钥h(市、區)為單位,按選修科目組連續編排,不得間斷。
考籍號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報名和高考報名時建立考生電子檔案、體檢時所使用的編號?忌枮榭忌诒灸甓鹊膱罂季幪枺窃诳忌鷪竺,在考籍號的基礎上產生的?忌趨⒓铀囆g或體育專業加試和特殊類型招生,獲取成績、填報志愿、錄取等有關環節,均使用考生號。準考證號以縣(市、區)為單位通過計算機隨機編排產生,為考生參加高考時標志考試座位的編號(僅供參加高考時使用)?忌谠嚲硪约按痤}卡規定位置上均須填寫準考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