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漏填、錯填志愿或無效志愿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漏填批次、院校或專業志愿。考生根據自己的高考成績,本應填報多個批次、多個院校、多個專業的志愿,但在填報過程中漏填了部分批次、院校和專業志愿。
(2)填錯院校批次位置。如把屬于第一批的志愿填到第二批志愿欄,或把屬于第二批的志愿填到了第一批志愿欄,把屬于第四批高職高專(一)的志愿填到第四批高職高專(二),等等,都屬于無效志愿。考生把藝術、體育類志愿填到提前批(文、理)欄,或把藝術本科(一)的志愿填到藝術本科(二)或藝術本科(三)等等,也屬于無效志愿。
(3)填錯志愿位置。如把第一志愿填到第二志愿欄,或把第二志愿填到第一志愿欄,這類錯誤往往容易被忽視,需要考生對照志愿草表逐一批次、逐一志愿仔細核對。尤其要注意檢查每一批次的第一志愿。
(4)填錯院校代號。院校代號和院校名稱是一一對應的,考生志愿信息按院校代號錄入,填錯了院校代號就等于填錯了院校。譬如一位考生準備填報北京大學,北京大學的院校代號為1000,這位考生將1000錯填成了1600,1600代表的是西北大學,這位考生的志愿就成了西北大學;又例如,一位考生想填報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理工大學的院校代號為1450,可他錯填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代號,錄取時盡管這位考生的分數達到了北京理工大學的投檔線,但這位考生的電子檔案是無法投出的。
(5)用往年資料上的院校代號填報今年的志愿。考生填報的院校及專業代號一定要以《湖北招生考試》雜志上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院校代號和專業代號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招辦根據每年的招生情況,會對部分院校的院校代號和專業代號作一些調整,所以考生千萬不能使用往年資料上的代號填報今年的志愿。另外,有些高校招生資料上公布的院校代碼是國家統一編排的,湖北省使用的是本省編排的代號,考生一定要以省招辦公布的院校代號填報志愿。
(6)科類填報錯誤。招生計劃分文史、理工、藝術、體育科類,考生要根據自己考試科類查閱招生計劃,選報志愿。文史考生如果根據理工招生計劃填報志愿,理工考生如果根據文史招生計劃填報志愿,都是錯誤志愿。
(7)生源范圍和招生對象填錯。例如有的中職畢業生參加的是我省組織的高職統考,填報志愿時卻填報了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志愿;有的少數民族考生填報了不在本地區招生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志愿;有的女生填報了不招女生的專業志愿;藝術專業不合格的考生填報了藝術專業志愿;沒有參加體育素質測試的考生填報了體育專業志愿,不具備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和農村考生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了專項計劃等等,即使填報了志愿,也不能投檔錄取。
(8)填報自身條件和學校招生章程要求不符的志愿。有些高校和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在學校招生章程或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已經作了明確規定,身體條件明顯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就不要填報,即使填報了,學校也不會錄取,也等同于無效志愿。例如某學校在招生章程中規定某一專業招收身高1.7m以上考生,1.7m以下的考生填報了就不會被錄取。
錯填志愿后,有時網上志愿欄內會顯示“無效院校”或“無效專業”的紅色字樣,表明這個志愿填報是錯誤的,一定要修改正確;但有的錯誤志愿,如志愿位置填報錯誤、科類填報錯誤、院校代號和專業代號填報錯誤、招生范圍和招生對象填報錯誤,只填報二志愿不填報一志愿,以及填報自身條件和學校招生章程要求不符的志愿,網上填報志愿系統都不會出現“無效院校”或“無效專業”字樣提示,考生對這些問題應格外注意。無論哪種錯誤,都有可能影響考生的正常錄取,建議考生對照志愿草表逐一批次、逐一院校和專業志愿仔細核對,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以免影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