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錄取投檔模式有三種,以平行志愿為主
一、梯度志愿投檔模式
梯度志愿投檔模式是指在錄取過程中,根據“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按照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凡填報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一般同時進行投檔。
文史、理工類提前批第一志愿設1個院校志愿,實行梯度志愿投檔模式。第一志愿錄取時,凡填報同一所院校的考生,根據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比例進行投檔,投檔錄取完畢后進行參考志愿投檔錄取。
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是指在錄取過程中,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允許考生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順序的志愿,按考生的投檔分位次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檢索每一個考生填報的A、B、C、D……等“平行志愿”,以確定是否投檔:如果考生符合A欄志愿的投檔條件,則會投檔到A欄志愿;如果不符合A欄志愿的投檔條件,則隨即檢索其B欄志愿……,依次類推,直到該考生被投檔或被確認不滿足所有志愿的投檔條件而不能投檔;接著對下一個位次的考生再進行這一步驟,直至本批次最后一位考生。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又可分為院校志愿平行投檔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兩類。
1.院校志愿平行投檔。考生在填報每個院校志愿的同時,還要在每個院校志愿下面填報該校若干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在錄取過程中,考生被投檔到院校后,還要進行校內專業的二次投檔。
文史、理工類提前批參考志愿,文史、理工類本一批和本二批,體育類本科批均實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檔模式。
2.專業志愿平行投檔。考生填報的每一個志愿均由“1所院校+該院校的1個專業”組成,考生填報志愿時,可以選擇相應科類招生計劃中任意院校的任意專業填報。在錄取過程中,達到投檔要求的考生將直接被投檔到報考的某個專業。
文史、理工類提前批征求志愿,各科類高職(專科)批均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
三、一檔多投投檔模式
“一檔多投”投檔模式是相對于“一檔一投”投檔模式而言。,福建省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均實行按專業志愿“一檔多投”投檔模式。招生錄取時,將符合投檔條件的同一考生的電子檔案同時投放到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由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專業錄取規則,在所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對符合本校相關專業錄取條件的所有考生進行預錄取排序、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提出退檔意見,并將排序名單和退檔意見提交省考試院審核,省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和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專業預錄取排序等情況,由計算機自動匹配確認錄取結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錄取或不錄取。
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有哪些風險?
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降低了考生填報志愿的風險,但并不是說這種模式沒有風險。從目前看,平行志愿仍有一些風險,需要引起考生及家長的重視。
第一,落榜的風險依然存在。高校擇優錄取的原則允許院校投檔略大于招生計劃數,因此,超過招生計劃數的部分所投考生依然面臨正常落選的風險。
第二,自身缺陷帶來的風險。由于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是采取一次性投出,一輪投檔后一律不再補錄。考生被投檔后,如果考生成績相對較低、或專業不服從調劑、或不符合特殊專業的體檢要求、或不符合某些專業的單科成績要求,高校就可能將檔案推出。而一旦出現退檔,考生就無法參加平行志愿中其他幾個志愿的檢索投檔,只能參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錄取。
第三,定位不恰當的風險。如考生填報的5個平行志愿都過高,也就是說考生的投檔分均未能達到幾個平行志愿院校的投檔線,考生檔案就不可能被投檔。
第四,梯度不合適的風險。如果考生所填報的幾個平行志愿之間沒有適當的“梯度”,則該考生被投檔的機會會減少,假如A志愿不能投出,而B、C等后續平行志愿院校比A志愿院校要求還高,則后面的平行志愿院校都無法投出。
考生如何規避風險?
對考生來說,不論是實行完全意義上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還是實行混合形式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都要有一個如何規避風險的問題。有的風險是制度自身帶來的,但有的風險則是完全可以規避的。比如,考生盡管可以投檔到學校,但填報的專業志愿很高,又不“服從調配”,則可能被高校退檔。因此,考生在專業選報上,應當恰當定位,并填上“服從專業調配”之類。這是一種情況。第二種情況是考生身體有缺陷,身體有缺陷不要緊,關鍵是要避免填報自己身體受限的專業,應當選擇一些對自己身體不受限的專業。第三種情況是誤闖政策禁區。高校有的專業是有特殊要求的,因此,考生要細讀高校招生章程,看高校哪些專業有特殊政策限制,以提高自己的錄取機會。第四種情況,就是對高校的選擇一定要量力而行,并不是實行平行志愿后,高校志愿可以隨便填,而是要選擇那些適合自己的高校,只有適合的,才是最好的。第五種情況,就是幾個平行之間一定要有適當的“梯度”,也就是說,后面志愿院校的投檔分一定要比前面志愿院校的投檔分低才有意義。
特殊類型招生對象如何應對“平行志愿”模式?
特殊類型招生對象,一般指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等。如果考生屬于上述中的一種類型考生,在平行志愿模式下,更要特別小心謹慎。因為平行志愿模式改革,是針對大多數考生的,對特殊類型招生,各省(區、市)均有不同的錄取辦法。比如,有的省規定,已經被高校確定為自主選拔合格的考生,在平行志愿填報時,應將選報高校(如同時參加多所高校選拔并被多所高校確定為合格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放在平行志愿“A”位置,如果放在“B”位置或“C”位置,則無法享受選快車校給予的優惠條件。有的省,如浙江是在每年的5月15日,單獨為自主選拔合格的考生組織一次填報志愿,錄取時先投檔供選快車校錄取。有的省是根據高校提供經公示后的特長生名單,在批次投檔前,先期出檔,供高校選拔錄取。因此,對考生來說,應密切關注本省對特殊類型招生對象的投檔辦法,嚴格按本省要求完成需要考生本人完成的程序任務,以免坐失良機,造成不應有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