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志愿五大步驟一覽:
估分:高考歷年真題是志愿填報的一個重要依據。考生可以通過歷年考題進行測試并對照參考答案在線估分,獲知你的大致分數后,對比各校歷年分數線進行志愿填報。
自我定位:通過歷年考題進行測試,并對照參考答案預估分數后,搜集大學近3年的錄取情況:投檔分數線、專業錄取平均分、錄取人數等,充分考慮學校級差與專業分數級差。
選擇學校:高考志愿填報的重要步驟,搜集全國各省市大學的詳細信息,包括大學的學校概況、招生簡章、師資力量、學術成就、專業介紹、學校排名等,通過了解想要報考的大學及其專業,比較各所大學的實力,從而根據本人的意向選出幾所學校,來科學、準確的填報高考志愿。
選擇專業:通過第三步,篩選出自己心儀的大學,搜集大學的專業信息:學校的專業介紹、專業排名,選出專業超分、低于或接近考生超分的幾個專業,并根據專業超分高低逐一排隊
志愿填報:在選定的幾所學校中,選擇參照自己分數把握性較大的院校或專業,確定第一志愿,通過查詢資料中同一所學校所有專業的專業超分,分成不同的檔次,從而確定第二志愿和其它參考志愿。
以下內容摘自《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填報志愿
1.我省在文科類、理科類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A類、B類)院校以及“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高校的志愿填報、投檔方式按照《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要求執行。
2.參加提前批錄取的本、專科院校(含文科、理科)、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的各層次招生院校及第三批專科院校(含A類、B類)、“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暫不實行平行志愿。
3.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院校(專業)錄取暫不實行平行志愿,仍實行傳統志愿模式錄取。錄取批次與本批次(本校)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同批次進行。音樂類、美術類考生報考同一批次院校時,可單獨選擇填報藝術院校(專業)志愿或普通文、理類院校(專業)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又報文、理類院校(專業)志愿,其中,報考第一批藝術類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報文科類、理科類第一批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藝術類考生在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時兼報音樂類和美術類校考專業,只能單獨填報音樂類或美術類校考的專業志愿。填報藝術類省級統考本科專業以及填報在省級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的本科專業,考生省級統考術科成績必須達到相應類別的術科資格線。體育類考生報考同一批次院校時,可單獨選擇填報體育類院校(專業)志愿或普通理科類院校(專業)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體育類院校(專業)志愿又報理科類院校(專業)志愿。
4.符合《廣東省民族宗教委 廣東省招生辦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粵民宗發〔2015〕147號)有關規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的本科專業時,必須在本科相應批次的“少數民族”欄目中填報有關院校及專業。報考招收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的院校時,必須在“各類預科班”欄目中,根據本人的成績與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預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填報相關的院校及預科專業。考生在各批次本科院校預科班中只能選擇一個批次一所院校。
5. “各類預科班”欄目中可填報少數民族預科班、“三僑一臺”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符合多項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類一所院校。
6.考生填報志愿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后,按照規定和要求選擇報考學校及專業。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網上確認后,應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打印志愿表,考生當場簽字。考生本人對不按時簽字和由他人代為簽字所產生的后果負責。志愿信息一經網上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7.考生填報志愿時,須根據本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情況,按規定填報相應層次高等學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未能達到相應層次高等學校錄取要求的,其填報的對應學校志愿無效。
報考第一批文科類、理科類本科院校時,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均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第二批文科類、理科類本科院校(含A類、B類),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其以上;報考第三批文科類、理科類專科院校(含A類、B類),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一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報考普通高校音樂類、美術類考生,參加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須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且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參加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須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且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報考普通高校體育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且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8.“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實行單設批次、單獨志愿、單獨劃線的錄取辦法。符合《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5〕16號)報名條件的考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可填報專項計劃的相關院校和專業。扶貧開發重點縣的教育局、招生辦公室、中學要積極做好宣傳、解釋、發動工作,動員符合條件的考生積極填報,要嚴格做好資格審核工作,嚴防造假、杜絕造假。相關高校要認真做好計劃的編制和錄取工作,確保完成專項計劃招生任務。
9.“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計劃”實行單獨志愿、單獨劃線,在定點院校所在批次錄取結束后按專業志愿投檔的錄取辦法。有志從事農村基層醫療衛生工作且高考成績分別達到省招委會劃定的本、專科定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在相應批次的“農村衛生定向”欄目中填報相應院校志愿。被錄取考生須按《關于印發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15〕21號)要求,與相關市(縣、區)簽訂培養協議。
10.報考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求為: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兩門學科成績均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兩門學科成績均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高職自主招生的考生,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最低要求為:報考文理科專業至少須有一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藝術類專業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11.當批次高等學校錄取后,省招生辦公室根據錄取情況公布招生計劃缺額較大的高等學校(專業)的計劃缺額情況及補填志愿要求,讓未被錄取的考生補填志愿,組織相關高等學校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12.高等學校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進行錄取,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凡是志愿填報不合理的考生,應承擔落選的責任;凡按志愿被錄取的考生,不得更改錄取的高等學校;凡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當年錄取資格。
13.符合相關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招生、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考生,應在志愿表的“自主選拔”的相關欄目中填報一所相應高校志愿。沒在該欄目中填報對應高校志愿的,不能按自主選拔、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綜合評價錄取等招生類型錄取。
14.報考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志愿(含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的考生,具體填報志愿辦法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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