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政策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信息
第二條 學校名稱: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條 學校代碼:14469。
第四條 辦學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市職教城東區(郵編:551400)。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教育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學校簡介:
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前身系貴陽幼兒師范學校,創建于1984年,是貴州省最早的一所培養、培訓幼兒師資的專業學校,在貴州學前教育領域具有重要的影響和地位。學校現有在校生8027人,教職工301人,專任教師22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7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教師(含學位)76人,雙師型教師99人;國家級普通話水平測試員2人,省級水平測評員20人;省五年制專科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10人,省級示范幼兒園評估專家組成員5 人,還有多名教學骨干在全國、省、市學術團體中任職,在貴州學前教育領域具有重要影響。 2012年12月20日,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 (黔府函【2012】299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建立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批復》),正式升格為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為貴州省培養大專層次的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升格后的貴陽幼專,要打造成為貴州第一,全國一流,與國際融合的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黨委、行政領導下,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同時接受考生、社會、新聞媒體、紀監機關的監督。學校監督電話:(0851)82519986、85823608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我校2015年計劃招收三年制專科生250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二條 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的合格考生。
第十四條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愿專業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同分數下按照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學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符合下列加分條件考生的投檔成績。
(1)教育部政策照顧項目;
(2)貴州省(或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顧項目;
第十六條 我校 2015年招收部分地方免費師范專業定向就業學生,學生須簽訂相關協議,否則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我校舞蹈表演專業按照男女比例1:3進行錄取,其余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嚴格執行貴州省招生委員會、省衛生廳、省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黔招委〔2011〕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其他要求
1.錄取教育類專業考生時,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
2. 學校招收中職單報高職、中職推優考生。對專業技能突出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 藝術類:報考我校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舞蹈表演的考生需參加貴州省普通高校音樂、舞蹈、美術類等專業統考,專業成績達到省統一劃定的合格線以上。錄取原則上以考生文化成績為基礎,文化分上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4.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女生身高在150cm以上,男生身高160cm以上;身材勻稱、五官端正,口齒清楚,面部沒有明顯疤痕,身體沒有紋身,四肢健全,能完成體育、舞蹈、琴法、聲樂、繪畫等藝體課程的學習。報考學前教育和早期教育專業具有一定藝術特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5.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學生,女生身高3875px以上,男生身高4200px以上。
第二十條 保證新生質量: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并上報相關部門。
第二十一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按照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有相關規定,學生在校三年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學校還開通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申請辦理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將采取困難補助、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多項措施,幫助其完成學業,決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詳見貴州省2015年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若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85813226 82519020
傳 真:0851-85813226 82519020
學校網址:http://www.gypec.edu.cn/
電子郵箱:gyyzzjc@sina.com
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