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貴州財經大學是一所隸屬于貴州省人民政府,以經濟學、管理學學科為主體,兼有文學、法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的多科性財經類大學,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代碼:10671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
第二條 招生計劃與專業:2015年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本、專科招生5387人。本科統招4787人,其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1240人(含:金融學140人;會計學100人;“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1000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科600人;本科招生專業64個。分省、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條 2015年普通本科在花溪校區報到學習;“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班、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科新生在鹿沖關校區報到學習。
第四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相關科目成績和加試要求
(1)報考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日語專業、西班牙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須參加英語口試。
(2)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統計學專業、金融工程、經濟統計學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數學單科滿分值的50%以上(含50%)。
(3)報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50%以上(含50%)。
2、根據我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計劃,考生入學后的外語課程為英語。
3、我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4、中外合作辦學本、專科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填報有“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及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科的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當地所有招生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
5、藝術類專業
(1)在我校組織有專業考試的省份,考生須獲得我校校考合格證;在其他省份,考生須獲得藝術類(非師范類)專業省級統考合格證或指定學校的校考合格證。
(2)考生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一般本科藝術類(非師范類)最低錄取投檔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五條 錄取規則
1、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錄取。
2、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
3、錄取批次為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提前批次、一般本科批次(第二批次)和一般專科(中外合作辦學)批次;最低錄取投檔分數線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和一般專科(中外合作辦學)錄取投檔線。
4、投檔比例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
5、我校不設置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分數級差,錄取按照分數優先方式,依次錄取。(江蘇考生按照江蘇省有關規定,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辦法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
6、我校對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同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體檢是否受限及綜合素質進行專業安排。
7、總分相同時,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日語專業、西班牙語專業、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國際商務專業及中外合作辦學本、專科專業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如果英語單科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數學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其他專業優先錄取數學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如果數學單科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8、對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具體情況調劑專業;對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9、進檔考生在錄取期間無正當理由的退檔申請,學校不予受理。
10、在錄取中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項加分政策。
11、新生入學后,學校原則上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經查實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學籍。
第六條 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
1、我校本科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并以此名稱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財經大學學士學位。
2、國際合作項目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本科:符合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貴州財經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證書。第四年進入愛丁堡龍比亞大學學習,并符合愛丁堡龍比亞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愛丁堡龍比亞大學金融服務專業文學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本科:符合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貴州財經大學管理學學士學位證書。第四年進入西密歇根大學學習,并符合西密歇根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西密歇根大學會計學專業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證書(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本科:符合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貴州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高年級進入國外大學學習,并符合國外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外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各專科專業: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專科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條 收費標準
嚴格執行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執行標準。
第八條 獎學金及貧困生資助體系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學校對貧困生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社會專項資助基金等進行資助。
第九條 咨詢、聯系方式
地 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
郵政編碼:550025
聯系部門:貴州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851-88575778、88575779(傳真)
第十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錄取結果在我校招生網站上予以公布。
網址:http://www.g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