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方案》、《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名稱: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14329(國標代碼) 1232(江蘇代碼)
校址:中國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桃園路6號,郵政編碼:221001。
第四條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一所公立高等專科學校,是江蘇省,也是淮海經濟區唯一一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始建于1984年,校名為江蘇省徐州幼兒師范學校,2005年10月經省政府批準更名為徐州幼兒高等師范學校,2011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設立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位于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坐擁洞山、碧螺山兩個校區,占地427.8畝,建筑面積171589.94平方米。各式建筑依山而建,錯落有致,綠樹掩映,花木蔥蘢,環境優雅,風景如畫,是一所生態、園林式學校。學校圖書館藏書39萬余冊,期刊387種,電子圖書206GB。校園網出口總帶寬660M,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總量5GB。學校固定資產19286.37萬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527.61萬元。學校擁有多功能演播廳1個,音樂廳1個,多功能報告廳2個。網絡多媒體教室96間。計算機893 臺。學校有標準化的體育場,完善的體育設施設備,建有兵乓球館、體操房、健身房、瑜伽室、室內跑道等。學校幼教集團現有37所幼兒園,其中附屬幼兒園2所。校內有學前教育、音樂教育、舞蹈教育、美術教育、外語教育等34類實訓基地,校外實習實訓基地100個。
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實踐取向、終身發展”的培養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畢業生全員就業為宗旨,學校開設了學前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英語教育等17個專業。為做優做精學前教育專業,學校開發了英語方向、音樂方向、美術方向、舞蹈方向、現代教育技術方向、早期教育方向,幼兒園管理方向等相關的校本課程,開設了親子教育、高級育嬰師、幼兒營養與配餐、蒙氏教育、奧爾夫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管理、數字音樂、動漫等豐富多樣的拓展課程,為學生的個性化發展創造條件,從而形成了以學前教育為主打專業,以藝術教育為特色專業,以幼兒園為品牌的辦學格局。良好的辦學質量和社會聲譽使我校的招生與就業呈現出口暢、入口旺的可喜局面。近年來我校畢業生一直供不應求,畢業生就業率穩定居高。2012年我校對口就業率為90.71%,2013年則達96.11%,為96.34%,都高于省當年度平均對口就業率。畢業生中涌現出了江蘇省青春創業風云人物、全國優秀大學生村官等。更多的畢業生立足基層,扎根農村,服務社區,已成為當地幼兒教育的業務骨干。據不完全統計,畢業生自主創業辦幼兒園、幼教機構、培訓機構二百余所,為社會提供了近5000個就業崗位,為近4萬名兒童提供優質教育服務。
學校現有教職員工372人,校內專任教師251名,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86人。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占36.25%,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學位人數為102名,占40.64%,具備雙師素質教師181人,占72.11%。學校還聘請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等一批知名專家為客座教授,學校現有劉焱、虞永平、朱家雄等客座教授15名。
加強科研服務能力,提升學校綜合服務水平。學校積極探索產學研結合的發展之路,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近三年我校教師發表論文500余篇,主持國家、省市級各類科研課題118項,共主編和參編教材55部,其中全國師范院校“十二五”系列規劃教材17部,“十二五”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6部,“十二五”江蘇省重點規劃教材2部。
幾年來,學校人才培養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就。2011年,學校成功競標教育部幼兒園骨干教師國培項目。四年來,先后承擔了“示范性項目”、“集中性項目”、“中西部項目”等多項國培任務。幾年來,在教育部對國培承辦單位的匿名在線評估中,我校均名列前茅。
2012年學校學前教育專業成為教育部、財政部支持的“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重點建設專業,學前教育專業群成為江蘇省“十二五”重點專業群。
底成功申報了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改革項目“卓越男幼兒園教師培養模式改革與實踐”。
2015年1月,通過競標成為教育部幼兒園教師培訓國家標準的制訂單位。
學校積極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不斷拓寬辦學渠道和發展空間。與北京舞蹈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合作,多次承辦“全國幼兒舞蹈教師培訓”、“中國舞蹈考級培訓”以及聲樂、鋼琴等考級培訓;與新加坡智源教育學院開展了“4+1”合作辦學;與美國布勞沃德學院國際學院簽訂交流培訓協議;與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烏克蘭、意大利等國實現了文化交流;已成功為韓國勞動部主辦的漢語培訓機構培訓韓國留學生50余人;先后有176余名師生出國留學、培訓、參加文化交流。
學校敢為人先,勇于創新,大力推進產學研結合,實現了幼兒園集團化發展。學校2003年成立的幼教集團現已成為江蘇省最大的幼教集團,擁有員工九百余人,在園幼兒六千余人,解決了所在社區幼兒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成為覆蓋徐州地區、深受社會歡迎的知名品牌。集團每年接受實習學生兩千余人,成為高職教育產學研合作的典范。幼教集團還為全國幼兒園骨干教師培訓、全省幼兒園優質課評比、蘇北幼兒園骨干教師培訓等提供現場,先后接待了萬余名幼教工作者的觀摩、學習。幼教集團的成功創辦,引領了蘇北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對優質幼兒教育資源的需求。
學校在藝術教育方面獨樹一幟,是全國師范院校書法教育教學先進集體、“中國書法(寫字)”特色學校、江蘇省藝術教育先進學校。學校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承辦了全國中師舞蹈教師培訓班,舉辦了江蘇省首屆中師舞蹈大賽,承辦了江蘇省師范學校首屆音樂舞蹈節,在江蘇省高校素質教育展演比賽中屢獲佳績。學校有百人女子軍樂團,曾組團代表江蘇省師范學校赴泰國、韓國等國家進行藝術交流和訪問演出。
雄厚的辦學實力和卓越的辦學質量,使學校的社會影響力日益提高。多年來,學校先后獲得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模范職工之家、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和諧校園、江蘇省德育先進單位、江蘇省藝術教育先進集體、江蘇省“社會尊師重教”先進集體、江蘇省巾幗文明示范崗明星崗、江蘇省平安校園、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學校志存高遠、勇于開拓,將以一流的精神、一流的氣魄、一流的追求、一流的業績,爭創全國一流,中國幼教第一品牌!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六條 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錄取體制,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統一組織,擇優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的規定。
第七條 學校優先錄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后招生計劃仍有空余時,對缺額專業及其計劃進行征求志愿。
第八條 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
1.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要求
我校兼招類專業對歷史和物理均可作選測科目;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
2.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要求
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3.對考生綜合素質的要求
道德品質、公民素質、交流與合作合格;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無D級,單項達到A級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錄取辦法
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以高考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專業間“分數優先”的方式順序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
若投檔總分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先比較選測科目一,再比較選測科目二,等級高者優先錄取;若等級仍相同,則依據報考專業,外語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選理工科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選文史科專業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第九條 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
1.考生填報要求: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不超過3門。考生綜合素質的要求同普通類專業。
2.音樂、美術、體育類的專業成績使用省統考分;錄取原則是“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音樂類考生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專業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見普通類)。
4.美術考生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見普通類)。
5.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見普通類)。
第十條 藝術、體育類考生兼報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
藝術、體育類考生兼報普通類按照普通類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各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條 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可于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提出申請、考試,轉入其它專業。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培養費、住宿費以及書籍費等費用。
第十六條 學校介紹、專業介紹、獎助貸困補政策等詳細情況見我校網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七條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學生畢業時頒發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畢業證書,并以此名稱具印。
第十八條 學校網址: www.xzyz.edu.cn
招生辦公室電話:0516-87381088 87893207
E-mail: xz873810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