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更好的服務考生,服務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053)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郵政編碼:150025)
第三條 學院概況: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位于北方名城哈爾濱市,是1998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黑龍江省第一所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是教育部、建設部技能型緊缺人才示范性培養培訓基地,是國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之一。學院的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筑設計技術等6個專業被評為中央財政支持的國家級重點專業,建筑電氣工程技術、建筑經濟管理、給排水工程技術、建筑工程管理、材料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等6個專業被評為地方財政支持的省級重點專業。學院前身是由1948年建校的黑龍江省建筑工程學校和黑龍江省建筑職工大學合并組建而成,2000年后黑龍江省建筑材料工業學校和黑龍江省紡織工業學校先后并入學院。學院目前占地面積96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38.8萬平方米,實訓基地建筑面積近4.7萬平方米,館藏圖書資料76萬余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9134萬元。學院設有13個二級學院4個教學部,44個專業,專任教師478人,其中教授及高級工程師58人,其中教授54人,副教授17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和黑龍江省政府特殊津貼1人,全日制在校生1.2萬余人。學院面向全國招生,2015年計劃招生4485名學生。學院畢業生的就業形勢良好,在全國高職高專院校中名列前茅。
第四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學制:3年
畢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并設立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為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招生就業辦公室為常設機構,負責國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學考試
第八條 學院各招生類別錄取的考生(普通類、藝術類)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對口升學考生須參加黑龍江省對口升學統一考試;單獨招生考試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辦公室的監督下,參加我院單獨考試。
第九條 藝術類專業面向黑龍江省招生。考生須按黑龍江省招生辦規定,參加美術設計類全省統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普通高校統一考試
第十條 符合國家高考報名條件,參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據我院各專業培養對考生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按我院錄取原則和招生計劃錄取。
第十一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調檔比例根據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
第十二條 院校志愿: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補缺錄取其它志愿考生。具體情況根據各省的生源實際確定。
第十三條 專業志愿:同批次同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其專業的確定依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專業志愿的調劑:在同批次同一志愿報考我院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符合專業培養對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的專業中。
第十五條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參加黑龍江省美術類統考,符合藝術類專業錄取條件,學院根據黑龍江省招生辦相關要求按成績擇優錄取。
單獨招生考試
第十七條 考生需參加完全部考(測)試科目且總分達到150分及以上具備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志愿,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
第十九條 專業志愿的調劑:在同一志愿報考我院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符合專業培養對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的專業中。
第二十條 如果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次按技能專長測試成績、思辨能力(計算機技能)考試成績、文化課綜合考試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錄取過程中不進行跨類別專業調劑。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文的標準執行。學費9000元/年的專業有建筑裝飾工程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室內設計技術、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裝潢藝術設計,其余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均為6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文件精神,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校內獎學金。學院和銀行合作為貧困大學生辦理助學貸款,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為部分貧困大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考生確認填報學院志愿后,可與學院招生辦公室取得聯系,以便了解相關錄取信息。學院的招生政策、錄取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第二十六條 學院通訊地址: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哈爾濱市開發區學院路(郵政編碼:150025)
招生咨詢電話: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生網址:http://zs.hcc.net.cn
招生咨詢郵箱:hjzyzsb@163.com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