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確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指導思想和錄取原則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綏化學院。學校地址:黑龍江省綏化市黃河南路18號。郵政編碼:152061。咨詢電話:0455—8301777;8301888。傳真電話:0455—8301999。學校網址:http://www.shxy.edu.cn/。學校招生信息網:zs.shxy.net。學校招生電子信箱:shxyzsb@163.com。
第三條 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作為省屬公辦綜合性普通高校,以本科教育為主,立足本省,面向全國,招收并培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殘疾人高等教育本、專科生和成人高等教育本、專科生。
第五條 學校以“厚德載物,經世致用”為校訓,以“建設應用技術大學”為辦學定位,以“適應社會需求,促進學生就業”為導向,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應用能力,提高學生的職業技能水平,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第六條 學校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招生政策、法規,嚴格按照“十公開”、“十嚴禁”的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全面實施“陽光工程”。
第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全國統一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招生、教學、學生工作的校級領導和學校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由招生就業工作處、紀監審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條 招生就業工作處是學校負責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校級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紀監審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監察部門,在學校紀檢委書記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編制和報送學校分省、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向社會公布。學校面向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陜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江西省、甘肅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貴州省、重慶市、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等2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專業涉及經濟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8大學科門類。
第十二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用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考生投檔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為考生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
第十四條 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則上按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但錄取時以投檔成績為準。
第十五條 文史類、理工類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予以投檔后,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文史類考生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理工類考生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 音樂與舞蹈編導類、設計學類、體育類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和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予以投檔后,按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有省份按照綜合成績投檔,則該省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省統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 對考生的單科分數不做具體要求。
第十八條 各專業的招生對男女學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九條 英語專業(師范類)以英語授課為主,其它各專業對考生的外語語種不做限制。
第二十條 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校依據考生投檔信息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通過特快專遞向被錄取考生發送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加蓋“綏化學院招生錄取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經費來源于學校行政事業經費撥款,其支出僅限于招生工作范圍,按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專款專用。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批復的專業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第五章 工作監督
第二十四條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與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十五條 學校嚴格遵守并執行國家、省有關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紀律要求,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者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并設有單項獎學金。獎學金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統一評定并發放。
第二十七條 成績優異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家庭困難的學生可享受學校的獎、助、補、緩等資助政策。學校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還可為其介紹、提供相應的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八條 學生按學校規定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后,達到畢業要求者,由學校頒發綏化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修訂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綏化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