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名稱: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 院校國標代碼:14004
辦學屬性: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地址:四川省成都崇州市學菀東路22號。
畢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一、學院的招生工作將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德、智、體全面考核,并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錄取規則
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負責按照當年的招生錄取政策處理與之相關的遺留問題。
1.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平行志愿為105%)。
2.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3.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錄滿時,則依照考生所填的專業作適當調整。
4. 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前提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5. 學院認定2015年各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
6.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藝術專業錄取時在專業、文化雙上線情況下,按考生專業成績排 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編導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文化成績認定:依據各省統一組織的文化考試成績,并達到當地劃定的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
7. 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我院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
8. 在錄取過程中,將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三、考生須在報名信息中向當地招辦提供準確、有效的聯系電話并在錄取期間保持電話暢通,以便必要的聯系。因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錄取遺留問題責任自負。
四、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四川省物價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1)文理科類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
(2)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3)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00元-1200元(四人間、六人間)。
五、學生入學后因正當理由不能堅持學習而要求退學的,根據學院相關學生退學退費政策及程序辦理。
六、學院招生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七、按志愿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退檔。
八、聯系電話:028-82312000(兼傳真) 028-82386271
全國統一官方咨詢QQ:800057153
學院網址:http://www.svcc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