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
學校全稱: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國標代碼:10147)
辦學地點及校址:
遼寧省阜新市中華路47號(阜新校區中華路校園);
遼寧省阜新市玉龍路88號(阜新校區玉龍校園);
遼寧省葫蘆島市龍灣南大街188號(葫蘆島校區龍灣校園);
阜新校區中華路校園:安全工程、地質工程、資源勘查工程、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理論與應用力學、工程力學、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焊接技術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生物工程、法學、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英語、運動訓練;
阜新校區玉龍校園: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工業設計、能源與動力工程、工業工程、車輛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科學、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土木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廣播電視學、動畫;
葫蘆島校區龍灣校園:安全工程(礦山通風安全)、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測控技術與儀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智能電網信息工程、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
我校對大一新生實行阜新校區和葫蘆島校區之間跨校區交流培養,新生報到地點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學習年限:學制為4年的專業,學習年限為3~6年;學制為5年的專業,學習年限為4~7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854985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346388平方米,專任教師1839人,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828人,教學儀器設備值 3.03 億元,圖書239.2萬冊。
二、計劃特別說明
1、學校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學校招生計劃依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經學校招生錄取委員會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分專業招生計劃,主要滿足學校一流學科和重點支持學科的專業計劃。
2、我校無預留計劃。
3、有語種限制的專業: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語種不限。
4、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采礦工程、安全工程(礦山通風安全)共2個專業只招男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9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三、專業設置說明
附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15年招生專業設置一覽表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專升本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注明專升本字樣;達到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收費標準由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辦與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同時向考生及社會公布;
2、學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3、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孤兒學費減免”等制度,保證“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具體資助內容及標準如下:
(1)獎助學金獎項及發放標準:
A、國家(省政府)獎學金:國家(省政府)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和遼寧省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準為8000元/生·年。
B、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5000元/生·年。
C、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由中央、省和市三級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金。省屬學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全部由省以上財政負擔。平均資助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學金2500元/生·年。
D、校內獎學金:我校面向本科學生設立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特種獎學金和學生就業獎學金。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學生頒發優秀學生獎學金。該獎學金設立2個等級,其中:一等獎2000元/生·學期,二等獎500元/生·學期。
(2)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為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具體標準和辦法:
A、國家助學貸款是由銀行開辦、由財政貼息、適用于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學生的助學貸款。
B、國家助學貸款屬于商業性貸款,其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不上浮。學生所借國家助學貸款在校學習期間利息國家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后利息及罰息由學生全額支付。
C、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經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②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③學習刻苦,能正常完成學業;
④自愿參加勤工助學活動,但在校期間所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學費、住宿費;
⑤有符合條件的見證人推薦;
⑥貸款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D、貸款的金額為學費加住宿費額度,但每年不得超過8000元。
(3)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
A.資助內容: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
B.資助標準:學費資助標準,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準,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最高不超過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負擔。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C.資助方式:學費由中央財政按標準和隸屬關系補助退役士兵學生所在學校,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直接補給退役士兵學生本人。
D.資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
(4)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每學年補償或代償的最高金額不超過8000元。
(5)其它資助政策與措施
A、“綠色通道”:當年錄取新生家庭經濟確實存在困難,沒有辦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后再根據核實后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
B、臨時困難補助及特殊困難補助:家里臨時發生變故或遭受自然災害,學生無力維持下去的學習和生活,經過申請給予的經濟資助。
C、社會獎助學金:我校設立了山西焦煤集團獎學金、潞安礦業集團獎學金、晉城無煙煤集團獎學金、龍軟科技獎學金和中國航天科技集團CASC獎學金、孫越崎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社會獎學金。
(6)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學校專門成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委員會,共有9個大學生勤工助學基地,能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4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具體辦理程序待學生到校后進行,本條款內容解釋咨詢電話:0418-3351701)。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不超過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的120%的比例調閱檔案(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105%);
2、身體健康情況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學校不再另行規定;
3、院校志愿錄取辦法:我校2015年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
4、對加分、降低分數投檔考生的處理:我校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對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進行分專業安排時: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后,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采取分數優先方式安排專業;當考生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高考成績或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對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進行分專業安排時: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后,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采取分數優先方式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當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高考成績或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分專業錄取時,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在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有國家規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的高考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英語、語文的高考成績。
江蘇省錄取: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我校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方法進行專業安排。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七、藝術類、運動訓練專業招生
(一)藝術類專業:動畫
1、報考條件
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動畫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生源省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學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課考試。
2、錄取規則說明
在生源省招考辦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和藝術類專業分數線上: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 按考生綜合分(綜合分=專業課成績×2+文化課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額滿為止,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檔案;
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在文理兼招的省份,我校在錄取時,文、理科考生的錄取比例為7:3。
(二)運動訓練專業:運動訓練(籃球)
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主要實行以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測試相結合的辦法。文化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統一命題、評閱,體育專項測試由我校負責組織,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統一的考試辦法和評分標準。
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校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及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備案后執行。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我校根據考生的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及文化課考試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課考試成績、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均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體育成績×70%+文化課考試成績×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體育專項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凡被我校運動訓練(籃球)專業單招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它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遼寧省阜新市中華路47號
學校網站:http://www.lntu.edu.cn/
聯系電話:0418-6511234、3350234(傳真)
電子信箱:lntuzs@126.com lngdzs@126.com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附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專業設置一覽表
專業 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年) | 學位授予門類 | 審批文號 | 備注 |
020101 | 經濟學 | 4 | 經濟學 | 教高〔2013〕3號 | |
0204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4 | 經濟學 | 教高〔2013〕3號 | |
030101K | 法學 | 4 | 法學 | 教高〔2013〕3號 | |
040202K | 運動訓練 | 4 | 教育學 | 教高〔2013〕3號 | |
050201 | 英語 | 4 | 文學 | 教高〔2013〕3號 | |
050302 | 廣播電視學 | 2 | 文學 | 教高〔2013〕3號 | 專升本 |
050302 | 廣播電視學 | 4 | 文學 | 教高〔2013〕3號 | |
070101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4 | 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0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4 | 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070202 | 應用物理學 | 4 | 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070503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4 | 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學 | 4 | 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101 | 理論與應用力學 | 4 | 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102 | 工程力學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201 | 機械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201 | 機械工程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專升本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204 | 機械電子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4號 | |
080205 | 工業設計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207 | 車輛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4〕1號 |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301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401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405 | 金屬材料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411T | 焊接技術與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501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專升本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602T |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604T | 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 | 4 | 工學 | 教高〔2013〕4號 |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702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801 | 自動化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專升本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080902 | 軟件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0902 | 軟件工程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專升本 |
080903 | 網絡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001 | 土木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001 | 土木工程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專升本 |
081002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003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005T |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4〕1號 | |
081006T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4號 | |
081201 | 測繪工程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081201 | 測繪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202 | 遙感科學與技術 | 4 | 工學 | 教高〔2013〕4號 | |
081401 | 地質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403 | 資源勘查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501 | 采礦工程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081501 | 采礦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503 | 礦物加工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1802 | 交通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2502 | 環境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2503 | 環境科學 | 4 | 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082801 | 建筑學 | 5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82901 | 安全工程 | 2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082901 | 安全工程(礦山通風安全) | 4 | 工學 | 遼教發【2010】11號 |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090203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4 | 農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102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103 | 工程管理 | 2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2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202 | 市場營銷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202 | 市場營銷 | 2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120203K | 會計學 | 2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專升本 |
120203K | 會計學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204 | 財務管理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402 | 行政管理 | 2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第二學士學位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403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701 | 工業工程 | 4 | 工學 | 教高〔2013〕3號 | |
120801 | 電子商務 | 4 | 管理學 | 教高〔2013〕3號 | |
130310 | 動畫 | 4 | 藝術學 | 教高〔2013〕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