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陽光高考”精神,有效維護考生與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地址:北京市延慶縣康莊鎮西官路
第四條 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教發函[2005]64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京教計[2005]31號)批準成立,是普通高校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的獨立學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執行教育部《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
第五條 學院的舉辦方是北京郵電大學。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類本科專業招生、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學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試
第八條 招收對象: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考生。
第九條 學院外語公共課僅開設英語。
第十條 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有十個招生指標用于招收成績優秀的宏志班學生或其他貧困生,向其提供勤工助學等相關資助政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本科專業錄取
第十條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學院普通類本科專業根據省份的不同,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進行錄取,在各省的具體錄取批次以當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 學院錄取考生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二條 按有關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預分專業,確定進檔考生的專業方法是: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
第十三條 學院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四條 報考學院英語專業的考生,我院不需要英語口試成績。學院不再單獨組織面試及口試,且無英語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五條 學院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學院對江蘇省考生遵循先分數后等級的方法錄取進檔考生,對浙江省考生錄取時使用二類考試科目成績。
二、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
第十八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在考生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批次進行錄取。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在高考結束后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九條 學院直接使用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簡稱“省統考”成績),學院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簡稱“校考”)。獲得省統考美術類專業合格證書的考生方可填報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藝術類)志愿。錄取時,由省級招辦根據當地投檔政策統一投檔后,學院根據投檔考生的綜合成績(專業考試省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綜合考慮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為維護考生利益,在高招錄取期間,招生就業處將隨時與考生進行電話聯系、確認。請報考北郵世紀學院的同學及時將考生基本信息通過傳真、招生網站或電話方式進行登記、確認。
第二十一條 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出有替考等違法、違紀行為,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上述規定如與考生所在省份錄取政策有差異,則以當地政策為準。
第五章 頒發文憑和授予學位
第二十三條 學生完成學業后,成績合格者,由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院各專業均實行學年學分制。按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六人間:2200元/學年),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標準如下:
市場營銷、英語、電子商務、傳播學22000元/學年;機械電子工程、財務管理、財務管理(國際注冊會計師)、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物流工程24000元/學年;通信工程(校企合作)28000元/學年;數字媒體技術32000元/學年;數字媒體藝術、軟件工程(中日國際合作項目)、物聯網工程(中美聯合培養)、機械電子工程(法國工程師課程交流項目)350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 學院退費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北京市教委相關政策。
第二十六條 招生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2283773 6122781161227578 61227318
咨詢傳真:010-69196211
辦學地址:北京市延慶縣康莊鎮西官路
招生咨詢地址:
1、 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北京郵電大學主樓117室
2、 北京市延慶縣康莊鎮西官路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明德樓103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北京郵電大學288信箱
郵編:100876
學院網址:http://www.ccbupt.cn/
招生網址:zhaoban.ccbupt.cn
電子郵件:zhaoban@ccbupt.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
二○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