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于依法治招的有關精神,做好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名稱:四川藝術職業學院。
二、學院代碼:部編代碼14007。
三、學院性質及辦學層次:國家教育部備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文化廳、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四、辦學地址: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星藝大道366號。
五、學制:三年制高職。
六、學院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由招生就業處提出建議方案,報學院審定,并經由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七、錄取規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普通類平行志愿為105%)。
3、按考生報考志愿先后順序擇優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額時,再錄取第二志愿進檔考生,以此類推。
4、對于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5、藝術類專業考試與錄取原則
(1)、藝術類各專業統一認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文化考試成績及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專科錄取控制線的,編導專業將依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藝術類專業將依據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八、不限制往屆生和應屆生的錄取比例和男女生錄取比例,要求身體健康。
九、我院招收考生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只提供英語教學。
十、在錄取過程中,將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十一、學生在校期間無重大違紀行為,按教學計劃修滿學分且成績合格者,頒發按教育部統一規定印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四川藝術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十二、考生須在報名信息中向當地招辦提供準確、有效的聯系電話并在錄取期間保持電話暢通,以便必要的聯系。因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錄取遺留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三、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十四、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統一公布的錄取信息外,我校將在學院網站(http://www.scapi.cn)上公布錄取結果,并在相關批次錄取結束20天內下發錄取通知書。
十五、我校招生工作由本校招生就業處具體實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不收取任何與招生相關的額外費用。
十六、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8-61718111 61718005
通訊地址: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星藝大道366號
郵政編碼:611131
網 址:http:// www.scap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