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中國農業大學,英文名稱為China AgriculturalUniversity。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設有東、西兩個校區,東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17號,西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學校網址: www.cau.edu.cn,招生咨詢電話:010-62737682。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進入國家“211工程” 和“985工程”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我校2015年繼續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學生。招生專業涉及農學、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等七大學科門類。統招普通本科生達到學校相關要求者,可獲得中國農業大學普通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源計劃落實情況,確定各省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我校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條 我校2015年按學科大類招生的有:植物生產類(包括農學、植物保護、園藝、種子科學與工程4個專業)、生物科學類(包括生物科學、生物技術2個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包括生態學、資源環境科學、應用氣象學、環境工程、土地資源管理、環境科學6個專業)、農業工程類(包括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農業工程2個專業)、電子信息類(包括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通信工程等3個專業)、土木類(包括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土木工程2個專業)、水利類(包括農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3個專業)、經濟學類(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農林經濟管理3個專業)、工商管理類(包括工商管理、會計學、電子商務3個專業)、化學類(包括化學、應用化學2個專業)、經濟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傳播學、農林經濟管理(農業商務方向)3個專業)等11個,共涵蓋33個專業。
按專業招生的有:理科試驗班(生命科學)、理科試驗班(信息科學)、園林、動物科學、草業科學、動物醫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工程、葡萄與葡萄酒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工業設計、車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工程力學、法學、社會學、英語、傳播學、農村區域發展、水產養殖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等28個。
除動物醫學專業學制為5年以外,其余專業學制均為4年。
第六條 按學科大類錄取的學生,入學以后將按學科大類統一組織基礎教學,1~2學年以后,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興趣、就業意向等情況,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繼續學習,畢業時獲得所選專業的畢業證書。
第七條 水產養殖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等4個專業只在山東省招生,且只錄取有相關專業志愿的考生;新生到北京報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學習后,從第二年起到我校煙臺研究院進行教學和實習直至畢業;這4個專業的本科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繼續學習;這部分學生的學歷證書與其他專業相同。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我校的收費嚴格按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2015年普通本科學生(含港澳臺地區學生)收費標準為:植物生產類、園林、動物科學、草業科學、動物醫學、水產養殖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等專業學費3000元/(生?年),經濟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按北京市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執行,其余專業學費5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900~1200元/(生?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招生條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學生應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有關考生報名資格的規定。
第十條 提檔比例
我校為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提檔比例不超過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身體健康狀況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自主錄取。
第十一條 加分政策
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過20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第十二條 專業安排
我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作為主要依據,采取分數優先,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考考生成績、所報專業傾向等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第一志愿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一般不予退檔。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且需要口語成績優良。經濟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全程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學生入學后將無法學習,建議謹慎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建議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第十四條 相關科目要求
我校對考生的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及格以上。報考工業設計、園林兩個專業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繪畫基礎。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
我校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均無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 往屆生
我校各專業對往屆生沒有附加要求。
第十七條 定向就業生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為國家指令性計劃,列有招生計劃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報。我校只錄取填報定向就業專業志愿,有書面申請并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且投檔分數在我校當地調檔分數線下4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被錄取到定向就業專業的考生,必須在入學前與我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對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到定向就業專業的考生,入學以后不得申請轉專業,畢業時直接到定向單位就業,不能報考研究生。
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類型的招生計劃為國家指令性定向就業培養計劃,學生畢業后原則上回生源地區就業。
第十八條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我校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2015年繼續面向教育部規定區域招生,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當地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九條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我校承擔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高校專項計劃),2015年面向部分省(區、市)招生。獲得我校單獨招生資格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降分錄取。
第二十條 高水平藝術團
我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開展招收高水平藝術團試點工作的普通高校之一,2015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藝術團考生。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若組織高水平藝術團統測的,考生須統測合格,且須通過我校組織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經公示無異議,與我校簽訂招收意向書。錄取時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降分錄取。
第二十一條 高水平運動隊
我校是經教育部備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5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若組織高水平運動隊統測的,考生須統測合格,且須通過我校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水平測試,經公示無異議,與我校簽訂招收意向書。錄取時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降分錄取。
第二十二條 理科試驗班
我校的理科試驗班(生命科學)和理科試驗班(信息科學)兩個專業只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理科試驗班實行滾動制。
第二十三條 中外合作辦學
我校的經濟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安排在部分省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且僅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江蘇省錄取方案
1.理科試驗班(生命科學)、植物生產類、生物科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類、園林、動物科學、草業科學、動物醫學、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葡萄與葡萄酒工程等理科專業建議選測科目為化學或生物。
2.報考我校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
3.考生進檔后,以投檔成績作為排序依據,結合考生的選測科目、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按照第十二條具體規定安排專業。
第二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考生。除規定的條目外,遵照我校根據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制定的補充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招生體檢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語教學,本科專業試行部分課程雙語教學,使用英語原版教材,教師用英語授課,因此非英語考生報考我校原則上應有一定的英語基礎。
第二十七條 我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等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網址:www.cau.edu.cn/zhaoban/。
第二十八條 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疑義,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反映,電話:010-62736994。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經黨委黨委會暨校長辦公會2015年第12次會議討論通過,自通過之日起執行。本章程由中國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