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寶雞文理學院,學校國標代碼為10721,英文校名為“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三條 學校地址:學校位于陜西省第二大城市——寶雞市。擁有兩個校區(新校區:陜西省寶雞市高新大道1號,郵政編碼:721013;老校區:陜西省寶雞市西寶路44號,郵政編碼:721016)。
第四條 辦學類型:陜西省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為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現設有哲學系、思政教研部、政法學院、教育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外國語言文學系、歷史文化與旅游系、經濟管理學院、音樂系、美術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物理與光電技術學院、化學化工學院、地理與環境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子電氣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體育系等院系部,開設有66個本科專業。學校擁有3個1級碩士授權學科,12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專業碩士學位有教育碩士和工程碩士兩種15個領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 學校成立了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紀委監察室、學生處、校長辦公室、教務處、招生辦、教學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等負責人及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學校校長擔任,副主任由校紀委書記、主管副校長擔任,校招生辦具體負責實施普通類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年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公布的計劃數據為準。藝術類預留計劃主要用于報考學校生源較多省區的相同分數考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 學校調檔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滿的情況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執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按省級招生辦投檔順序錄取。在專業分配上,按照專業清原則確定。
第九條 學校對各省(市、自治區)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檔分數錄取。
第十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辦法:學校藝術類專業在專業課單獨組織考試的省份均實行文理兼收,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規定分數線(藝術類相關專業有省統考要求的須省統考成績合格),須按校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生源不滿的情況下,學校認可生源所在省份的統考成績并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校未組織藝術類單獨考試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規定分數線且專業課通過所在地統考或者聯考,可按生源所在地專業課統考或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校對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英語專業須英語語種考生才能報考,考生須通過相關省級招生辦(考試院)組織的英語口試,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00分。為了便于教學,學校非英語專業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二條 學校各類專業在錄取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條 學校各專業考生健康狀況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學校學費標準嚴格執行陜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收費標準和規定,本科文史類專業為3500元/年;理工類、外語、體育等專業為4500元/年;藝術類音樂學、美術學等專業為7000元/年;設計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等專業為9000元/年;舞蹈學專業為11000元/年。學費標準若有變動依最新文件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對優秀學生予以獎勵,對貧困學生進行愛心資助。
第十六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能有機會申請出國留學或者訪學。目前學校已與美國、英國、加拿大、愛爾蘭、韓國、新加坡等國的部分大學建立了友好校際交流關系,并開展了雙學位留學、短期訪學、假期游學以及帶薪實習、國(境)外就業等項目。
第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類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招生聯系單位:寶雞文理學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陜西省寶雞市寶光路44號 郵編:721016
電話:0917-3361065
傳真:0917-3361066
招生網址: http://ein.bjwlxy.cn
E-mail: bjwlxy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