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第三條 學院代碼:14031
第四條 學院地址:西安市紅廟坡永安路1號
西安市涇渭新區(教學區)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高職。
第六條 學院性質: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高職層次民辦高校。
第七條 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依據省教育廳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我院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試
第九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四章 錄 取
第十條 我院錄取考生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一條 我院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對高考成績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投檔線上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順序并錄取,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二條 按有關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在實考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 分專業錄取時,我院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對所有已投檔考生分科類按實考成績排隊,由高到低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任何專業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調劑到其它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且確實無法滿足專業要求時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我院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頒發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 學生完成學業后,成績合格者,由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以學院名稱具印。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
烹飪工藝類:7800元/學年
旅游管理類:6800元/學年
酒店管理類:6800元/學年
食品類:6800元/學年
餐飲管理類:6800元/學年
第十八條 我院各專業均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九條 上述收費,均屬于陜西省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第二十一條 我院招生辦公室的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9-85233107 13572114227
通信地址:西安市紅廟坡永安路1號
郵政編碼:710016
網 址:www.sntcc.cn
電子郵件:yupeng-029@163.com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