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有關規定,為了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楊凌職業技術學院。系首批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
學校地址:陜西省楊凌示范區渭惠路24號。學校國標代碼:10966。
第三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修滿規定學分后,畢業時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招生主要類別為普通高考生,學制三年。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院黨政領導下,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學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六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國家招生政策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學院的現有教育資源、辦學條件和社會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在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的情況下制定招生計劃和生源分省(自治區)計劃,在報陜西省教育廳批準和備案后,由學院招生就業處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分省(自治區)計劃寄到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2015年學院面向全國7個省(自治區)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學生,按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院在網上遠程錄取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一條 對于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及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順序優先結合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考生的專業安排方法:
(1)以報考專業考生投檔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預錄取分數線。
(2)預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考生所報第一專業志愿優先,第二專業志愿以后視為平行志愿。
(3)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可以調劑到未錄取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我院嚴格按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所有專業學費5500元/年·生。
第六章 助學體系
第十四條 學院為了保證學業優秀、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建立了“獎、助、貸、補、減、免”助學體系。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院通過印制招生簡章、參加招生咨詢會、網上咨詢、辦公室咨詢、電話咨詢等方式開展各種招生咨詢工作。
第十七條 招生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陜西·楊凌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渭惠路24號
郵編:712100
電話:029-87083921 傳真:029-87083940
招生咨詢電話:87083921 87083400 87083501 87084411
網址:http:// www.ylvtc.com
mail:YLzyzsb@163.com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