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為確保2015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更好地貫徹“公平、公開、公正,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學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 學院簡介:
學校全稱:無錫太湖學院
學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錢榮路68號(郵編:214064)
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本科
二、錄取規則:
1、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江蘇省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其他省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2、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CC、必測科目4C1合格及以上。對進檔考生實行“分數清”方式,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對投檔分相同的進檔考生,將按照選測科目等級高低進行專業安排。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將考生調劑到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3、對江蘇省以外的考生,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次序錄取。凡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凡實行傳統志愿錄取的省份,考生專業志愿優先。如投檔分數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總分進行排序。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將考生調劑到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4、根據不同專業學科的要求,錄取時對相關科目有一定的小分要求。
5、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旅游管理、英語、日語等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
6、報考我校藝術美術類專業(產品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繪畫等專業)的考生需參加所在省(市)教育考試院或省(市)招辦統一組織的美術加試,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分別達所在省(市)最低錄取控制線。江蘇省外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按美術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江蘇省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3門,按進檔考生的專業分加文化分的總分由高向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按照美術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將考生調劑到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對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
7、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需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音樂加試,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分別達省最低錄取控制線。江蘇省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3門,按進檔考生的專業分由高向低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按照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8、我校英語專業、日語專業外語應試語種限英語、日語。其余專業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報。
9、按照教育部專業調整,起,服裝設計與工程、廣告學為普通類招生專業,服裝設計與工程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廣告學授予文學學士學位,分別按普通類專業對應的收費標準,教學管理在藝術學院。
10、報考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須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
11、我校對往屆生和應屆考生錄取時一視同仁。
三、信息公開: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將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公開等“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我校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全程進行監察,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我校對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規定的學分、德育、體育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無錫太湖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無錫太湖學院學士學位。
五、其他要說明的問題:
1.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按我校規定進行全面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3.我校各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當年招生簡章和報考指南。
4.被錄取的學生可通過所在省市教育考試院(招辦)或我校的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狀態,我校將用郵政特快專遞向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 收費標準:
學費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人文社科類:14000元/人·年;理工科類:15000元/人·年;醫學藝術類:16500元/人·年)。
七、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10—85509888、85522008、85503999
傳 真:0510—85509888
電子郵件:zb@thxy.org
網 址:http://www.thxy.org
中文網址:太湖學院
八、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九、本章程解釋權屬無錫太湖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無錫太湖學院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