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迎賓街(路)1666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
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建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城鄉規劃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交通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70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測繪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公共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資產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除英語專業招收英語考生外,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一、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執行各省(市、區)招辦規定的最高投檔比例;
二、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實行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依次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依次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無級差并按照各省(市、區)投檔原則錄取;
四、執行各省(市、區)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五、藝術類錄取原則: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情況下,參加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聯考并取得合格證的考生,根據考生所在省確定的錄取原則,錄取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uc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迎賓路1666號
聯系電話:0431-87986099 87981372
聯系人:才老師王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