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太原科技大學 學校代碼:10109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地點:本科
北校區:太原市萬柏林區窊流路66號
南校區:太原市晉祠路二段264號
晉城校區:晉城市澤州縣金村鎮陵沁線666號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太原科技大學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環境工程專業)頒發證書情況:
中方 太原科技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外方 土木工程學士學位證書(赴國外學習2年者)
二、組織機構
1.太原科技大學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太原科技大學招就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太原科技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三、錄取原則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專業間無級差。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擋,錄取時以實際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對于高考成績總分相同,也沒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文史類考生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
3、江蘇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錄取時,采用高考成績為基準成績,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配;高考成績相同時,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擇優錄取。
4、內蒙古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5、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和具體規定確定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6、中外合作辦學的環境工程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7、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是根據學校的總體發展規劃、教學資源、專業結構和發展趨勢,結合各學院提出的建議制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按照規定預留的招生計劃數不超過總計劃數的1%,主要用于各地上線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8、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計算機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它專業提供英、日、德的外語教學。
9、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學生入學后,學校要統一進行體檢,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將作退學處理。
10、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該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根據藝術專業省統考或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11、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體育類本科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后,按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12、對符合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考生,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統一政策執行。
13、高職(專科)在山西省錄取,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專業間無級差。對于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文史類考生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
四、收費標準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其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環境工程專業收費標準前兩年30000元/年,后兩年赴美國奧本大學學習的學生,按奧本大學規定繳納學費等費用;未赴國外學習的學生按本專業的本科收費標準收取。
五、獎、助、貸
我校為在校學生設有多種獎助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等工作。
六、其它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七、聯系方式
太原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tyust.edu.cn/
電話:0351-6963311,6998011
傳真:0351-6998013
通訊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窊流路66號 太原科技大學招生辦
郵編:0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