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據。
第三條:學校性質
1.學校全稱:周口師范學院
2.學校代碼:10478
3.學校性質:河南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4.學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匯區文昌路東段
5.證書種類:學業合格者頒發周口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
第二章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計劃、錄取辦法,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招生就業處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以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河南省教育廳下達招生計劃,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八條: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將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到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條:學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優先安排專業。第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一條:同一學校志愿級別下,對于專業志愿,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錄取原則;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二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規定加分投檔,錄取時按投檔特征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在錄取基準分相同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在文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優先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四條:美術教育、音樂教育專科專業錄取原則及報考要求
美術教育、音樂教育專業在普通高職高專批次(非提前藝術專科批次)錄取,報考美術教育專業的考生須河南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合格,錄取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報考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須河南省音樂專業統考成績合格,錄取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報考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考生,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報考藝術類音樂學、音樂學(中外本科課程合作項目)專業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30%)擇優錄取。
報考藝術類音樂表演、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主科成績擇優錄取(主科成績相同情況下,器樂優先)。
報考藝術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繪畫、動畫、裝潢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報考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所有專業對身體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中外本科課程合作項目
第十八條:音樂學(中外本科課程合作項目)是我校與英國高地與群島大學合作項目。
第十九條:項目學制4年。國內就讀地點在周口師范學院,獨立編班,學生可以選擇兩種授課模式。一是在國內完成整個4年的本科課程學習。成績合格的畢業生將獲得周口師范學院學士學位及畢業證書。二是在國內完成第一階段學習合格(前3年),簽證成功后赴英國高地與群島大學完成第二階段學習(最后1年),成績合格的畢業生將分別獲得周口師范學院學士學位及畢業證書和英國高地與群島大學學士學位。
第六章費用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情況
第二十條:學費標準見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住宿費700-800元/年。如有調整,以當年河南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所設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國家礪志獎學金、綜合獎助學金。
第二十三條: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招生咨詢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條:招生咨詢方式有:電話:0394-8592469
網上在線咨詢:http://zs.zknu.edu.cn
E-mail:zhaoban@zknu.edu.cn
學校網址:www.zknu.edu.cn
第二十六條:錄取信息公布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zknu.edu.cn公布。
第二十七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本年度本科、高職高專層次招生。
第二十九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周口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