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學校全稱:遼寧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及校址:沈陽市沈北新區沈北路88號。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習年限:學制3年,學習年限3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390955萬余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25983平方米,專任教師336人,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136人,教學儀器設備值3204.56萬元,圖書41.8萬冊。
二、計劃特別說明
外語語種:各專業招生不限外語語種,外語教學采用英語。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我院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要求。
三、專業設置說明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580103 | 數控技術 | 三年 |
580109 | 工業設計(計算機與產品開發) | 三年 |
5802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梯技術) | 三年 |
590106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三年 |
590306 | 通信系統運行管理 | 三年 |
620102 | 稅務(企業稅務會計) | 三年 |
620111 | 投資與理財 | 三年 |
620201 | 財務管理(工程財務管理) | 三年 |
620202 | 財務信息管理 | 三年 |
620207 | 審計實務(企業內部審計) | 三年 |
620203 | 會計(注冊會計師) | 三年 |
620107 | 保險實務(保險經紀) | 三年 |
620103 | 金融管理與實務 | 三年 |
620401 | 市場營銷 | 三年 |
620401 | 市場營銷(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 三年 |
620501 | 工商企業管理 | 三年 |
620501 | 工商企業管理(質量認證) | 三年 |
650204 | 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師) | 三年 |
660108 | 商務英語 | 三年 |
620508 | 創業管理 | 三年 |
620304 | 國際貿易實務 | 三年 |
520605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三年 |
620405 | 電子商務 | 三年 |
620505 | 物流管理 | 三年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三年 |
530302 | 生物制藥技術 | 三年 |
600101 | 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環保工程) | 三年 |
610305 | 食品生物技術 | 三年 |
620502 | 工商行政管理 | 三年 |
660112 | 文秘(速錄師) | 三年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640102 | 涉外旅游 | 三年 |
650212 | 客運站務管理 | 三年 |
560104 | 室內設計技術 | 三年 |
670101 | 藝術設計(家居藝術設計) | 三年 |
670101 | 藝術設計(服飾藝術設計) | 三年 |
670134 | 工藝美術品設計與制作 | 三年 |
670106 | 裝潢藝術設計 | 三年 |
670112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三年 |
670104 | 電腦藝術設計 | 三年 |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高職專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2.學費的退費: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3.獎助學金及貸款:
(1)獎學金制度:根據省教育廳和學院有關規定,學生在院學習期間,成績優秀者可獲得國家、省政府、學院(綜合、單項)等獎學金。國家或遼寧省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學院綜合獎學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比例2%),二等1000元(比例8%),三等500元(比例13%);實踐教學單項獎學金,每生每年一等500元(比例5%),二等300元(比例7%);藝術設計優秀作品單項獎學金(工藝美術學院),每生每年一等500元(比例3%),二等300元(比例5%);特殊貢獻獎學金(100-1000元);新生高考高分獎學金,獎勵省內外當年入學成績優秀新生,省內獎勵文、理科前三名,獎金額度分別為2000元、1500元、1000元;省外獎勵文、理科前兩名,獎金額度分別為2000元、1500元。
(2)貧困學生獎助學制度:在學院學習期間,成績優秀的貧困學生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貧困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學院為貧困生還設立了若干勤工儉學崗位。
(3)助學貸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難的學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調檔比例為120%。在遼寧省的調檔比例為100%。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錄取
我院根據各省(市、區)的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按考生報考志愿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招生計劃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錄取專業。考生報考相同專業且文化課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優先錄取。
5、對加分、降低分數投檔考生的處理辦法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定。
6、藝術類專業錄取成績排序方法:在有美術類專業統考的省份招生,使用該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在無美術類專業統考省份招生,承認其他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校考成績。錄取時按普通高考文化課成績與美術專業統考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學院地址、聯系電話及網址
地址:沈陽市沈北新區沈北路88號郵編:110122
電話:024-89872456897105332987222589871386(傳真)網址:http://www.lnemci.comE-mail:lnjj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