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5年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4269
第六條 學校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袍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世紀東街770號
第七條 辦學地點:浙江紹興
第八條 辦學層次:高職
第九條 辦學性質: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三章 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15年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2015年面向浙江、安徽、福建、江蘇、山西招生,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或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要求并執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各省考試院監督”體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報考應用英語、國際貿易實務專業的考生,在錄取時如總分相同,參考英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六條 身體健康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的新生要求轉氨酶正常,部分服務性企業的部分崗位可能會對員工的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七條 錄取具體方式
(1)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接受投檔。
(2)對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照考生報考院校的志愿順序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時,再錄取第二、三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3)對于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江蘇省考生根據“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排序,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同分考生按照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高低依次錄取。)
(4)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5)當投檔總分相同時,參考名次先后和相關單科成績高低擇優錄取。普通高考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單考單招單科順序排列:專業課、語文、外語、數學。
(6)專業分數級差:無
(7)專業加試:無
(8)對享受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9)平行志愿錄取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錄取“征求志愿”的考生。
(10)江蘇省理科類考生選擇測試科目為物理,文科類考生選擇測試科目為歷史,并執行該省規定的相應學分層次填報志愿的最低等級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生畢業后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并由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印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按照物價、教育部門有關公辦院校收費規定執行。
(1)綠色食品生產與經營、茶葉生產加工技術2個專業為浙江省政府資助、學生個人免交學費專業。
(2)產品造型設計專業 9000元/年,會展策劃與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會計專業6800元/年
(3)其他專業6000元/年
(4)住宿費1200元/年
(5)公寓標準:4人間,帶獨立衛生間,配熱水、空調(需申請)、電扇、寬帶網接口等設施。
第六章 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5—88378098。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575-88068177
(2)傳真:0575-88157111
(3)聯系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袍江經濟開發區世紀東街770號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
(4)學校網址:http://www.znszy.com.
第二十二條 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的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教育考試院或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jy.znszy.com/gxzs/公布。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規定凡與本章程有關條款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錄取規則與國家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國家或省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