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全國統考)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閘北區原平路55號 |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 |
五、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九、錄取規則 |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校招辦具體執行,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A、按各省市高招辦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及規定的投檔比例,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B、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參加當地美術專業統考并合格,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專科錄取控制線,按進檔考生美術統考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根據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 D、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次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將根據計劃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高職教育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2、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3、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16000元(滬價費〔2014〕27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行健職業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021—66109601(招生辦)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021—56958255(監察室) | |
十四、院校網址 | www.shxj.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 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 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 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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