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規定和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兼顧國家、考生、學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條 學校性質及簡況
1、學校全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
2、學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高新區(浦口)龍山北路6號
3、辦學性質:民辦普通本科教育 獨立學院
4、招收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5、辦學層次:本科
6、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主頁(http://www.bjxy.cn)查詢。
7、證書名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畢業證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學士學位。
8、證書頒發辦法: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學士學位。
9、收費標準:
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年·人,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16500元/年·人;住宿費每人每年1500元。(注:以上收費如有變動,以江蘇省物價局審批的為準。)
10、就業情況:歷年畢業生就業率都在95%以上。
第二章 錄取規則
第三條 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擇優的原則錄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學的評價和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1、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大氣科學專業對色盲、色弱考生限考;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對色盲限考。
2、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本人所學語種的專業。
3、男女比例不限。
4、實行遠程網上錄取,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5、江蘇省以外實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錄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滿,再錄取第二志愿,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進行投檔錄取。進檔考生專業志愿錄取采用“分數清”的方式,即分數優先,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根據高考分數由高到低、不分專業級差進行排隊,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如果所報第一專業已滿,按順序考慮第二專業,依此類推。
6、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科目要求及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如下:
(1)各專業選測科目類型要求:見《江蘇招生考試》報。
(2)考生報考普通類專業的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選測科目1B1C;必測為4C,技術科目為合格。
(3)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為:考生進檔后采用等級級差法,將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后進行排序,按照“分數清”的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所錄取專業。等級級差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等級,分別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
7、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各省藝術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學院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其中江蘇省考生7門必測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能超過3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院根據各省投檔原則調閱檔案,按照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在不降分錄取的前提下,學院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適當加分投檔政策。
9、其他錄取規則按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及學院有關招生規定執行。
第三章 錄取與入學
第四條 學院招生辦根據經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五條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學校或單位領取經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如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擬統一寄送個人紙質檔案,新生需索取相關證明),報到時移交給學院。
第六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超過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獎助學金
第八條 學院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以獎勵學習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設有“長望”助學基金,用以資助因突發事件而無法完成學業的學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勞動獲取報酬;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可以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第五章 招生咨詢電話和網址
第九條 招生咨詢電話:(025)58695656
學院網址:http://www.bjxy.cn
第六章 附則
第十條 本章程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適用于2015年度本科招生。
第十一條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