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做好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創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以培養民航飛行人才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時培養民航其他專業技術人才及國民經濟建設所需的理、工、管、文等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一)學院全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國標代碼:10624)
(二)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本科、專科和高職
(三)辦學類型:國家部委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學院地址:四川省廣漢市南昌路四段46號
(五)聯系電話:(0838)5182078
(六)郵政編碼:618307
(七)學院網址:www.cafuc.edu.cn
招生處網址:http://218.6.160.210/
E-MAIL:zsk@cafuc.edu.cn
第二章 組織機構
(一)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校招生計劃編制、招考辦法、錄取標準及結果、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和措施等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和表決。
(二)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生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學院紀委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一)各專業招生具體要求
1.飛行技術專業(運輸機駕駛、通用機駕駛、直升機駕駛):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報考該專業須提前經過中國民用航空局指定的專業體檢機構組織的體檢、背景調查、心理品質測試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據高考成績,按照民航局劃定的分數線(不含政策性加分)順序錄取。
2.交通運輸專業(空中交通管制、飛行簽派、航行情報):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報考該專業考生身體基本要求:肝功正常,雙眼裸視力或矯正視力不低于0.7(C字表),無色盲色弱,無語言、發音或聽力障礙,無精神疾病病史。除上述所列條件,還應符合《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R2)要求。
3、交通工程專業(機場管理與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專業(飛機結構維修)、飛行器適航技術專業、交通管理專業(機場運行管理)、物流工程專業(航空物流):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4. 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飛機發動機維修)、電子信息工程專業(航空電子設備維修)、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航空電氣設備維修)、安全工程專業(航空安全與適航管理):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均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
5、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
6.英語專業: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須加試口語。
7.工商管理專業、市場營銷專業: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8.航空機電設備維修專業、飛機制造技術專業(直升機維修):理工類專科,學制三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
9.民航商務專業:專科,文理兼收,學制三年。
10.空中乘務專業、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專科,文理兼收,學制三年。考生須提前經我院組織的面試體檢合格,并取得面試體檢合格通知書方可報考。(重慶、河南兩省考生須參加由本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的面試并達到劃定的分數線。重慶、河南、江蘇考生報考細則請詳見本省考試院公布信息)
11.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民航安檢):專科,文理兼收,學制三年。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無殘疾,無色盲色弱,無口吃,無重聽,矯正視力達到1.0以上。
(二)入學條件: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并由省級教育考試院提供新生錄取名冊。
(三)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
(四)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狀況除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民航專業特點,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可不予錄取:生活不能自理、斜視、色盲色弱、嗅覺遲鈍、口吃、雙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飛行技術、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須提前取得體檢合格通知。
第四章 招生計劃
(一)計劃編制原則:
嚴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達的計劃總數執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批次人數,積極支持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的實施。
(二)計劃使用及調整:
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計劃數為準。我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使用。針對飛行技術、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訂單式培養模式,學校將與各省級招生部門協商增減計劃,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學校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選拔人才。
(一)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省(市、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二)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的規定進行投檔。投檔后,學校按照考生實考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在等效基準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與報考專業要求單科科目分數高的考生。(飛行技術專業不享受任何政策性加分。)
(三)錄取分專業時,學校根據考生填報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不超過5分),各專業志愿之間分數級差相同,具體分值設置以能使學校所錄考生總體專業志愿滿足率達到最大時的級差設置為準,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單科成績。
(四)所有已投檔考生分科類(或選考科目)按實考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實考分減掉一個專業志愿分數級差進入第二個專業志愿排隊,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在江蘇省實行“先分數后等級”錄取規則。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六章 收費標準
(一)新生入學時,以四川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空中乘務專業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學費8000元/年/人,其他專業學費4440---4920元/年/人。
(二)住宿費1200元/年。
第七章 獎貸政策
(一)學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凡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二)學校實行獎助學金制度。獎助學金主要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單項獎助學金(主要有人民日報獎學金、光明日報獎學金、民航報杯獎學金、民航工會獎學金等)。
第八章 報到注冊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效證件,按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一周向我校請假,對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后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學生畢業
各專業學生畢業時達到學院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的畢業學分,由我院頒發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畢業證書。本科學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院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章 招生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高校招生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切實維護學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第十一章 本章程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