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東風大街9999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四年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四年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980.00元; 汽車整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造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焊接技術及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二手車鑒定與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定損與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四年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數控技術(四年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四年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學校各專業外語課程只開設基礎英語和專業英語,不開設其它語種課程。
第九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車造型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其它專業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應符合所報專業的體檢標準。報考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的文科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其它專業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江蘇、內蒙古除外)⑴分數優先原則,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專業志愿。⑵優中選優原則,即對于分數相同考生,按綜合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⑶完成計劃原則,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時,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⑷完成專業計劃原則,即專業計劃原則上不調整,專業服從調劑考生安排到未錄滿的專業。
2.江蘇省 ⑴ 選測科目:物理,另外一科選測科目不做要求,必測科目等級要求4C1合格。⑵ 考生須達到當地的專科錄取線,我校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原則。⑶對進線考生的專業,按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成績(含附加分)相加的分數擇優錄取。
3.內蒙古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aii.edu.cn
通訊地址:長春市東風大街9999號
聯系電話:0431-85751854
聯系人:陳老師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