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醫科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自治區招生政策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新疆醫科大學是新疆唯一一所醫科類本科院校,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屬高校。學校現已成為一所教育思想先進、管理水平較高、學科門類齊全,具有濃郁區域、地緣特點和少數民族醫學人才培養特色的教學研究型醫科大學。
第三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學校代碼:10760
第五條: 學校地址:1、校本部: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393號;2、明園校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152號;郵編830011。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指導學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是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采取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的方式。
第十條: 我校所有本專科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一條:臨床醫學八年制(“5+3”一體化)專業漢語言考生理科綜合成績達到150分,民考漢考生理科綜合成績達到120分。
第十二條:哈醫學專業只招收明確填報哈醫學專業志愿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愿考生。
第十三條: 法醫學專業招收男女不限,女生只招收明確填報法醫學專業志愿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愿女生。根據用人單位普遍要求,建議報考法醫學專業的學生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在4.8以上。對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下,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四條: 護理專業實行男、女兼收,男生只招收明確填報護理專業志愿的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愿男生。要求報考考生身體健全、五官端正,對女身高1.58米以下,男身高1.65米以下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五條: 我校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招生屬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面向自治區農牧區鄉鎮、國營農牧場舉辦醫學教育定向培養計劃,報考前要求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十六條: 學校本科批次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檔要求的學生,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當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投檔考生如所報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同意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特殊備注專業除外),不同意調劑的投檔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對專科學生的專升本情況,按當年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
2、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報考:
(1)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醫學類、生物醫學工程專業
(2)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醫學各專業。
(3)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
第十九條: 由于醫學類各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身體有畸形影響專業學習的考生建議慎重報考。
第四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所有本科專業畢業后發放本科學歷證書,專科專業發放專科學歷證書。臨床醫學八年制(“5+3”一體化)專業畢業后授予醫學學士和醫學碩士學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維醫學、法醫學、哈醫學專業授予醫學學士學位;醫學檢驗技術、藥學、中藥學、護理學專業授予理學學士學位;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授予工學學士學位;英語專業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第五章 收費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2015年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雜費,學生于每學年報到注冊時交納。我校具體收費標準為:臨床醫學八年制(“5+3”一體化)專業本科階段學費4000元/學年、研究生階段學費根據物價局規定執行;其余本科專業4000/學年;專科專業3900/學年。學生公寓住宿費800/學年。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自治區批復為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鼓勵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幫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設有獎學金、助學金、特困補貼、國家助學貸款等。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學年各項費用,取得學籍后,根據成績和家庭經濟情況可享受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特困補貼、國家助學貸款等優惠政策。
第二十四條: 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根據自治區招生規定按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新疆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新疆醫科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新疆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393號;郵編830011
電話(0991)4362444、4361351(傳真)
網址:http://www.xjmu.edu.cn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涉及內容以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