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
為了進一步做好2015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招,保證公平、合理地選拔到符合培養要求的優秀新生,依據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青海大學
2、校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寧大路251號
3、辦學性質:省屬公辦院校
4、層次: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
5、學校特色:青海大學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地方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設,清華大學等知名高校對口支援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
6、聯系方式:青海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 話:(0971)5310697
傳 真:(0971)5310409 郵政編碼:810016
E-mail:zsb@qhu.edu.cn 網址:http://www.qhu.edu.cn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分專業招生計劃數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2、計劃調整原則:根據生源情況,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志愿男生。
4、藏醫學專業只招收藏語語種考生;其他各招生專業僅招英語語種考生,均不要求英語口試。
5、農村貧困地區招生專項計劃只招收除西寧市四區、青海油田外,具有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的農業(牧業)家庭戶口、在本省中學實際就讀高中滿三年學籍、參加了我省當年高考的考生。
6、各招生專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1、錄取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績為主,綜合評價。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下,按照規定的原則,選拔新生。
2、進檔考生專業錄取辦法:進檔考生按專業的先后次序錄取;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在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錄取專業時將綜合考慮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會考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
3、在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的情況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錄取及專業安排遵照本條第2款。
4、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原則上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和高招辦的有關政策執行。對具有體育和藝術特長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優先錄取。
5、錄取結果將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及我校網站中公布。
6、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收費標準
1、普通本科:文史類專業2800元—3000元/年;理工類專業3300元/年;農牧類專業2400元/年;醫學類專業2800元—3300元/年。如有調整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住宿費標準:學生住宿學校統一安排,實行公寓化管理,收費按青海省計委物價處審批的標準執行,根據所住房型,600元-1200元/生.年不等。如有調整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畢業證書的發放
1、在校生完成學業后,按照《青海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頒發青海大學畢業證書。
2、在校生完成學業后按《青海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授予相關學士學位。
六、獎助貸措施
1、獎學金設置:
(1)優秀學生獎學金:根據學生綜合測評成績評定,獎勵面10%,600元/生.年。
(2)專業獎學金:凡農、林、牧、地質、礦產專業及少數民族班學生均享受,600元/生.年。
(3)單項獎學金:學生在全國、省、市或學校舉辦的各種比賽活動中獲獎,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貢獻者可獲該獎,獎勵金額不等。
(4)小島獎學金:日本友人小島先生贊助,用于獎勵優秀學生,1000元/生.年。
(5)國家獎學金: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國家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勵金額8000元/人。
(6)國家勵志獎學金:根據《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獎勵比例占在校生的4%、獎勵金額5000元/人。
(7)國家助學金:根據《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比例占在校生的28%,獎勵金額:一等助學金3000元/人,二等助學金2000元/人,三等助學金1000元/人。
2、貧困資助及特困補助:為幫助學習成績良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學業,由政府、社會和個人提供,設立了新長城助學金、香港碧明德助學金、第二炮兵火箭兵助學金、青藏兵站部助學金,困難學生臨時伙食補助金等多種助學金,資助金額:1000-5000元/人。
3、助學貸款與勤工助學
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速人才培養,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采取的一項重大措施。根據有關政策,學生入學前可向生源地資助中心申請助學貸款,入學后憑《貸款受理證明》可緩交學費。
勤工助學是培養教育學生和解決貧困生困難的又一個重要途徑,根據教育部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大學勤工助學管理條例(暫行)》。通過與校內外各有關部門進行聯系與溝通,不斷擴大勤工助學范圍,以創立更多的適合學生從事的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勤工助學,一方面培養學生自強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貧困生在經濟上得到改善。
青海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