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制定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為保證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性質及簡況
1、學院全稱: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3、辦學層次:高職(大專)
4、學院地址:湖南職業教育大學城株洲市云龍示范區盤龍路88號
5、聯系方式:咨詢電話:0731-22713079 22713066 22713033
傳 真:0731-22713079 22713000
學院網址:www.hnyszy.com.cn
郵政編碼:412006
6、基本情況: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標代碼:14360,湖南省招生代號:4767,學院是全國有色金屬行業第一所政府公辦高職院校和“中國有色金屬工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全國職工職業技能實訓基地,中南有色金屬職業教育集團牽頭單位,湖南省文明高校。
第二章 專業和收費標準
第三條 招生專業:礦山地質、金屬礦開采技術、金屬礦開采技術(安全工程方向)、金屬材料與熱處理技術、金屬材料與熱處理技術(稀土工程技術方向)、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焊接技術及自動化、會計電算化、冶金技術、熱能動力設備與應用、選礦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工業分析與檢驗、環境地質工程技術、建筑裝飾材料及檢測、制漿造紙技術。
第四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湘價教[2013]92號》文件執行,會計電算化專業學費3500元/學年,其他專業學費均為4600元/學年。
第五條 招生計劃:2015年我院按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在湖南、浙江、遼寧、廣西、廣東、云南、陜西、西藏、甘肅、湖北、江西等21個省區招生。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錄取原則: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湖南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 錄取保障原則: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錄取過程中,我院將與投檔考生聯系,請考生務必在志愿表中留下有效聯系方式,并在錄取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對投檔考生體檢合格,符合錄取條件的,我院承諾投檔必錄。新生入學后可申請調劑一次專業。
第八條 通知書寄發:學院經湖南省高招辦同意網上錄取結束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同時會電話聯系被錄取的考生。
第四章 報到與后續管理
第九條 報到: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者,需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我院書面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15年學院新生入學須知》。
第十條 學生培養依據:新生入學注冊后,學院依據《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一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學、助學金,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并可持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十二條 證書頒發方法: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畢業證書。相關專業通過考試后還可獲得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章程適用范圍:適用于全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
第十四條 章程執行時間: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
第十五條 章程解釋權:本章程歸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5月4日